第282章 曾经的过往

好漂亮!

 

叔叔看着我,笑得很祥和:“和我回去吧,我会让你在大舞台上,跳你最爱的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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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琴:“花十万块钱买的。”

 

2004年6月1日,丁玲玲被父母用十万元卖给了“大家长”。

 

田曦薇:“买的”

 

戚薇:“购买”

 

张雨绮:“把女儿卖了。”

 

李一桐:“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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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5日。

 

趁管理员不注意,我光着脚从竞技场跑了出去。

 

跑回家的时候,只有妈妈在。

 

我看到爸爸床头放着的钱,抓住她的手,哀求她,妈妈,带着钱,我们一起走吧,离开这里,离开酗酒的爸爸,离开那个可怕的竞技场,去一个只有我们母女俩的安全的地方。

 

她的手像触电般地抽开,尖利的喊道:“你怎么能说出这么不负责任的话?乖,听话,你快回去吧,不然等你爸回来,他会打死你的。”

 

我摇头:“我回去也会死的!妈,我求你,走吧。”

 

妈沉默了,点头说:“好,你先去房间里等一会儿,我去收拾收拾东西。”

 

我坐在房间里,等她。

 

等着等着,门被敲响了。

 

大家长从外面走了进来,笑着向妈妈表示感谢。

 

他还是看着我,笑得很祥和:和我回去吧,我会让你在大舞台上跳着你最爱的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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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凡:“啊?”

 

丁玲玲偷跑回家求救,却被母亲向“大家长”告发。

 

田曦薇:“我的天!”

 

戴欣怡:“所以…真的会有不爱孩子的母亲,有的时候,血缘…也不重要。”

 

李一桐:“真的…她的爸爸和妈妈…”

 

张雨绮:“居然这么混蛋!”

 

田曦薇:“所以我觉得,丁玲玲是一个,从小生活就很悲惨的人,她喜欢舞蹈,她爸爸又反对她,又对她实行家暴,她妈妈对此也坐视不管,然后在她很迷茫无助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大家长,看似施以援手对她关怀,但其实是买断了她以后的自由,成为一百个人其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