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70,六旬老太杀疯年代文咸鱼三三
第104章 眼里都是光
“这批共来了十三名知青,我也不厚此薄彼,你们自己挑吧!”
程乔还没来得及辨认这么多人中哪个是女主徐梦瑶,就听到了张本初这个甩手掌柜的声音。
以前前进生产大队来了知青,同批次的并不会分开,但几个小队长嫌弃知青累赘吵过架后,张本初就采取了这种随机分配的方式。
尽管张本初已经彻底放权让挑人了,但几个小队长的积极性显然都不高。
这批的知青长相普遍文弱,一看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样子。
如果可以,一个都不想要啊!
程乔更顾不得看知青了,她的目光在小队长中搜寻。
直到看到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光的王得胜,她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正好王得胜的目光也回望过来,冲她了然地点了点头。
程乔这下算是把心放进肚子里了。
她这会儿才有功夫去看这批知青。
十三张青涩稚嫩的面孔,全是花一样的年轻人。
面上带着或惊疑、或懵懂、或嫌弃的表情。
但都是鲜活的,眼里都是光。
毫无例外,全都带着没有遭受过社会毒打的清澈。
对知青这个群体,程乔的心情是复杂的。
但这是属于这个时代的特殊印记,她改变不了分毫。
只希望这群花季少年人,过了一年两年,还能记得他们的初心。
这样虽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但能让他们在这里的这段时光过得不那么煎熬。
甚至熬过这段时间之后,还有机会重新回归原本的轨迹。
程乔的目光在每张鲜活的面孔上一一扫过,最后定格在一张巴掌大的瓜子小脸上。
她直觉这位瘦瘦小小,看着还有些怯懦的女孩就是她笔下的女主徐梦瑶!
并不仅仅因为这个瘦竹竿似的女孩个头最高,是鹤立鸡群一般的存在。
也不因她的皮肤最白,白得仿佛没有见过阳光的病人一样。
而是她那低垂的眉目下,那一双灵动得有些过份了的眼!
乌黑、透亮,水汪汪的。
尽管她表面装得怯懦,但那双骨碌碌转动的眼却还是将她的聪明狡黠全都给出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