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济会”(第2页)




    小作者认为这要归功于土地公有制。



    在华夏,穷人的底线是到乡下种田。



    乡下大片的田地荒着无人耕种,小作者老家三亩良田的使用权只卖了300人民币。



    为什么这么便宜?



    因为土地公有不能买卖,老百姓人人有田,想种地随便找块荒地整平了种植,不会有人管你也不会有人来收税。



    人人有田就意味着市场上对土地的需求不大,因为供大于求,有大片耕地等着人去耕种。



    如果有什么人在城里赚不到钱生活不下去了,最坏的选择的就是回乡下。



    然后花三五百块钱买一块地,再租套房子,一千元一年。



    你没听错,小作者老家是山沟沟里伐木单位的套房,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五楼。



    小作者进城时把房子卖了,只值2万,出租一年只能租1000。



    种子便宜到令人发指,国家还会给农民发补贴。



    所以,有手有脚就饿不死。怎么也不至于成为流浪汉饥寒交迫平均寿命只有50岁。



    在土地私有制的国家,有这样的下限吗?



    首先土地是稀缺物资,因为他们允许私有允许买卖,大鱼吞小鱼时间一长,这些耕地必然会集中到有钱人手里最终被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