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第3页)

 逢夏生性自由散漫,不收拘束,她要玩,便是痛痛快快地疯,从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回到卡座上,逢夏刚落座,身边的男人温和地问了句:

 “水还是酒?”

 逢夏也确实没看出来多大的区别。

 “酒。”

 也不能说完全没区别。

 逢夏坐下喝酒的时候,她虚虚靠在卡座宽敞的椅背上,没有坐得很里面,腰没有抵靠到,虚虚悬空出一段。

 也是那段空白的距离。

 男人伞骨状的冷白手指搭在她不足盈盈一握地细腰边,指尖的位置,搭在她露出的显眼深凹的腰窝上。

 他掌心的温度略冰,像蕴着初雪时分的清新意味,对比得她浑身都潮热得像要蒸发。

 触碰着,说不上正经,也说不上不风流。

 像他常常叩着桌面的动作,轻懒随意,不疾不徐。

 逢夏耳垂在转瞬间泛起红,视线不能地游移到她腰间那只漂亮的手上。

 她在这个时候才发现他们之间的差距,他宽大的手掌真的能一手掌住她的腰,拢住一只蝴蝶般,手指修长分明,冷白的手背上突起的青筋脉络分明到惹眼。

 欲得,魂不守舍。

 他身上还是那件整洁到发指的白衬衫,袖口的白落在她全黑的穿搭里。

 叫她无端想起,白雪偏要染污泥——

 这才是最好看的色调。

 逢夏脑海里的酒精好像也开始发挥作用了,昏昏沉沉地幻想出许多绮丽的画面。

 她脸色潮红地觉得。

 他的手——

 抓床单更好看。

 这回,逢夏才是最心虚的那个。

 她小心翼翼地往上试探着男人的眼神,却如同早被预料到的那般,四目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