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慕容复只想复国天命东皇太一

第179章 五大掌旗使!


 第179章 五大掌旗使!

 两人此时距离较远,五行旗众人忙碌训练,虽是看到两人,却没过来问询。

 公冶乾本就加入了洪水旗,是洪水旗的人。

 至于慕容复,他先走圣女的裙带关系出名,又踩着光明左使尹奇上位,光明顶现在的热搜全和他有关,五行旗众人自然认得这个“圣夫”。

 只是他们不怎么喜欢慕容复,只想对慕容复敬而远之。

 “五位掌旗使之中,唯有陈怀云对大宋恨之入骨,欲灭之而后快。”公冶乾停住脚步对慕容复说,“他时常因为明教陷入内斗,无法灭宋而恼恨不已,谁若能带头造反,向宋朝发动进攻,他便无条件支持谁。”

 公冶乾这话其实是在提醒慕容复,烈火旗掌旗使陈怀云,是最有可能拉拢的对象。

 因为慕容复灭宋之心,也是坚定不移,只要慕容复做出灭宋的决议,陈怀云是最有可能支持慕容复的一个。

 “他为何如此仇恨宋朝?”慕容复好奇问道。

 “因为他的母亲就是当年有名的阿云。”公冶乾道,“他原本叫陈友,后来自己改名叫陈怀云,怀云,便是怀念他母亲阿云。”

 “阿云?”慕容复诧异道,“那是谁?”

 公冶乾道:“主公难道没有听过当年轰动一时的登州阿云案?”

 慕容复摇头道:“没听说过。”

 “啊,也是,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那时候主公您还年幼。”公冶乾道,“熙宁元年,登州有个叫阿云的十三岁少女,因为父母双亡,被族长卖给了一个叫韦大的男人为妻.”

 公冶乾说的故事,总结起来就是:

 阿云被族长在母丧期间卖给韦大,因嫌韦大丑陋,不愿与韦大成婚,遂起杀心,夜晚入室以刀杀韦大。

 然而阿云年少力小,黑灯瞎火,便只砍掉韦大一根手指。

 登州知州许遵认为阿云在母丧期间嫁人,有违孝道,这段婚姻不合法,不算谋杀亲夫。

 又因阿云一审即招供,有自首情节,当从轻发落。

 因此罪减两等,杖十八。

 此案呈交审刑司和大理寺,两個部门议论后认为阿云不算是谋杀亲夫的“十恶”,但也不应该罪减两等,应该按照一般杀人案处理,判以绞刑。

 此案争议极大,一直上呈到宋神宗面前。

 宋神宗一开始和稀泥,认可了审刑司和大理寺的判决,但又以皇帝赦令,对阿云法外开恩,不判以绞刑,而是以铜抵罪,流放监视。

 许遵不服,矛头对准审刑司和大理寺,把“谋杀”二字拆开,认为阿云的自首情节抵消了“谋”的罪,只有“杀”的罪。

 然后此案就成了大宋焦点,王安石和司马光都认为阿云其情可悯,但是王安石支持许遵,打算从轻发落,司马光觉得应该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