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追击东北悍匪(十)

没过多久,对于部分关键问题,众人便达成了相对较为一致的结论:其一,经过综合研判,可以初步断定此次案件系单人所为;

其二,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及物证推断,凶手所使用的凶器应为一把长度超过二十厘米的单刃尖刀;

其三,从犯罪手法及对受害者行踪和家庭环境的了解程度来看,此凶犯显然对张福贵的日常活动轨迹以及家庭状况了如指掌。

关于凶手如何进入室内作案这个关键问题,目前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分析观点。

首先来看第一种意见,该观点坚称凶手是通过西窗进入并离开房间的。其论据在于:房门自始至终都是在屋内拴着的状态。

要知道,张福贵每天晚上回到家之后,按照常理在睡觉之前肯定会插上房门以确保安全。而且第二天早晨,当张福贵的内弟媳前来拉门的时候,也发现房门依旧被栓在了里面。由此可见,罪犯根本没有机会从房门走出去。

然而,与之针锋相对的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凶手实际上是从正门进入房屋实施犯罪行为的,完成作案后又经由西窗逃逸。

提出这种看法的原因是基于一个细微但重要的观察点——孟繁杰死亡时所穿戴的衣物情况。

据了解,当地大多数农村妇女都习惯于在夜间脱光衣服入睡,但令人费解的是,张福贵已经连续三个晚上没有归家,他的妻子孟繁杰却反常地穿着线衣线裤就寝。

这样不合常理的现象暗示着,极有可能是在案发当晚,有熟悉的人在外边呼喊叫门,所以孟繁杰才匆忙穿上线衣线裤起身去开门。

凶手如同鬼魅一般,悄无声息地推开那扇厚重的门,潜入室内。他熟练而迅速地完成了罪恶的行径之后,竟然还能有条不紊地从内部将门栓好,仿佛一切从未发生过。接着,他身手敏捷地翻出西窗,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