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委托协议(第3页)

 “不愿意。”李金秀态度坚决地说。

 “为什么?”

 “孩子还小,我不想她们以后的生活有阴影。”

 王爱民一听这话,就不再问了。

 半个多月后的一天下午,王爱民在广平县看守所见到了刘书金。

 他先做了个自我介绍,随后说明了此行的来意。

 刘书金见他自称是自己的律师,十分惊讶,疑惑地问道:“你是谁给我请的律师?”

 “一个好心人。”

 “他叫什么名字?”

 “周云龙。”

 刘书金不认识这个人,诧异地问:“他为什么要给我请律师?”

 “为了你的案子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刘书金沮丧地说:“我的案子怎么判恐怕都是个死刑。”

 “不一定,如果你有立功赎罪的表现,也许可以得到减刑。”

 “怎么立功赎罪?”刘书金好奇地问,稍稍来了点精神。

 “十年前,石门西郊那个强奸杀人案是你干的吗?”

 “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是我干的。”

 “有个年轻人因为这事儿被枪毙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邓警官跟我说过这件事儿。”

 “这个案子闹得很大,如果你能协助给他平反,就是大功一件。”

 “那需要我做什么呢?”

 “证明那个案子是你干的。”

 “怎么证明?”

 “你把作案的详细经过给我说一下。”

 刘书金遵命照办,将此事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了他。

 王爱民不解地问:“你为什么非要在强奸后把那个女人杀了?”

 “瞅着都认识的,如果不杀她,举报我怎么办?”

 “杀了她之后,你干了些什么?”

 “我在作案后的第四天就离开了刘寨村,去了石门市里的东风服装厂。有一次警察来厂里排查,问我知不知道这件事儿,我说不知道,什么都没有听说过。几天后,我还回过刘寨村,看见警察在现场附近拉起了警戒线,很多人在那里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