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名马(第3页)

 搞定,他便从马厩里,牵了两匹马出来。

 都是好马。

 一匹是永嘉留下的,用二虎子的话说,这是纯血的名马,西域胭脂。

 传闻中,吕布,关羽,所骑赤兔马,便是此类。

 另外一匹就不用说了,纯种汗血马,又名天马,大宛良驹,其珍贵程度,一千多年后的人都知道。

 也因此,这两匹马要是弄到现代社会,随便一匹,估计都是天价。

 尤其汗血马。

 这是正儿八经的国礼,不信可查,建国以来,一共才被送了三匹,等闲连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还是很爽的。

 虽然也不是不会骑,但是,谁又会嫌骑术更好呢?

 就冲这两匹,他觉得,抽空研究一下,给骑术升个级,不亏。

 主要那样一来,以后再跟永嘉出门,或许就轮到永嘉唱歌了。

 永嘉……

 说真心话,还是不错的,长得好,有家教,声音那么甜,脖子细长,唱起歌来,肯定好听。

 言归正传。

 大概是今儿有伴了,也可能,这新来的“哥哥”确实高大帅气,英武不凡。

 总而言之,那胭脂马不跟前两天似的那么挑。

 这马儿,前两天,跟它主人一样,傲娇得很,好好的草料,非得蘸点糖水,不然就不吃。

 今日,却是温驯得跟个小媳妇一样,牵出来,跟在汗血马旁边,自个儿低头就吃了。

 有时候,还会咬朵小花起来,看着那汗血马,那眼神,居然神奇的给人一种温柔清澈且又瑰丽迷人之感。

 尤其眨眼的时候,因为那睫毛,真的好长好长……

 搞定这一茬,便该吃早饭了。

 这两天大鱼大肉吃得有点多,腻,还有点上火,所以,熬了清粥。

 此外,便是煮熟的鸡蛋,和什么都不加,汆水后配酱料直接端上来的野菜。

 搞定,照例一杯茶,然后,开工,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