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愁的睡不着觉(第2页)

  这是强行平等,极端女权出现的根源,忽略男女的差异,忽略事实,强调男女平等就是耍流氓。

  比如在基层的民警组织当中,男性警员的受欢迎程度,是女性警员远远无法匹敌的。

  男的可以当做牲口用,加班,熬夜,干重活都是常态。

  女性能经常加班吗?

  在体力劳动上能和男人相比吗?

  嘴上是可以。

  但从现实情况来说,不可以,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但在极端女权的思维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性警员获得的评优机会,职位提升,应该是和男性警员是一样的。

  这就是她们的思维方式。

  这样的绝对公平,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就因为性别的差异,就可以忽视事情的真相吗?

  答案显而易见,不可以!

  在现代司法体系中,表面上对女人的刑罚和对男人的刑罚,是一致的,毕竟刑罚上可没写性别的区分。

  当然,死刑不适用于孕妇只是特殊情况。

  但根据社会学家的统计调查,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女性被处罚的程度,会比同等情况下的男性低百分之三十。

  注意,这还是同类同等情况下的处罚,这之间的差距是百分之三十,不是百分之三,也不是百分之十。

  社会对女性的容忍度,远比男人来的要大的多。

  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极端女权仍旧在兴风作浪。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它们想要的,到底是平等,还是什么别的普通人不可容忍的东西。

  女人们白天忙着各自的任务,晚上则接受新观念的洗脑。

  男人们虽然不理解,但也不能阻止,他们也在忙。

  准备写字练字的沙土,凳子,为自家孩子准备上学的用具等。

  更多的人,则在帮忙搭建学堂之类的。

  他们是自发帮忙的,都是为了孩子。

  随着时间过去,村民们也都知道了,村长是铁了心要让妇女享受和他们相同的权益。

  没办法,认了呗?

  还能怎么办?

  总不能揭竿而起吧?

  对于普通人来说,饿不死人,他们就不会生出反叛之心,连游行的念头都不会有。

  而且其实,古人对女性的权益限制,在宋之前,没有现代人想象的那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