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3页)
吉米仔终于还是把话题扯到了正题上。
“吉米仔,这件事,我准备做独家生意。你出钱建厂,我负责打通关系。
到时候,拿出一
成干股给社团,一成干股给大d哥。咱们毕竟打着社团的名头,出事的时候,还是要靠社团罩。”
“没问题,我明白的。”吉米仔点头道。
吃独食的生意做不长久,大家都有钱赚,生意才能长长久久。
“剩下的八成中,你占四成,我占三成,一成拿去做慈善,有没有问题?”
对于利润分配,吉米仔并不觉得自己既出钱又出力,只拿四成不合理。相反,他还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如果真的能够做到独霸港岛的服装市场,乃至辐射东南亚,自己肯定会数钱数到手抽筋。
但拿出一成做慈善是什么鬼?
他们是古惑仔,不是慈善家。
见到吉米仔脸上疑惑的表情,林易笑着解释道:“吉米,钱是赚不完的,最主要的是,生意能够长长久久。
之所以拿出一成来做慈善,是我们要向社会各界表明,服装厂是有爱心的地方。
不要小看这个虚名,这可是咱们的金身。
有了口碑,咱们就能从古惑仔摇身一变,成为民族企业家。以后条子在抓人的时候,他们也要考虑考虑社会影响力……”
林易的一番话,让吉米仔茅塞顿开。
他顿时觉得,自己拜林易当大佬的这个决定,血赚不亏。
吉米仔原本以为,这个和联胜公认的最恶四九仔只会打打杀杀。
可现实却告诉自己,恐怕这打打杀杀,只是林易身上最薄弱的一环。
真正最可怕的,还是这个人的心计,以及对未来大局观的把控。
这正是吉米仔梦想的样子。
“大佬,一切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干,我吉米就这么干。要人有人,要钱有钱!”
吉米想清楚了,他决定梭哈一把,将宝全押在林易的身上,就陪他赌一个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