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0章(第2页)

 这两样武器,攻坚威力足够,但也存在着十分明显的问题。 

 主要就是占编制。 

 一个69式火箭筒作战小组,必须是两个人,一名射手,一名副射手兼弹药手。在战场上,一旦火箭筒小组伤亡或者没能及时跟上步兵分队,面对着敌人坚固的永备工事或者躲在山洞里的敌人,步兵轻武器就显得威力远远不足。 

 往往只能采取二战和朝战的那种“土办法”,抵近爆破,用集束手榴弹或者爆破筒去炸碉堡。给攻坚部队造成极大的伤亡。 

 至于82无,那更是营属火炮,战时才配置到连队,缺点比69式火箭筒还要明显,重量更大,发射时准备时间更长。 

 有鉴于此,我军在70年代的时候,就研究过一次性的火箭筒70式,完全失败,作战性能极低,安全保障同样极低,在实验过程中,发生过不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前线部队直接拒绝使用。 

 后续研制的70—1式,同样失败,未能正式列装部队。 

 “一次性的不好搞,关键是没有那个材料,重量根本降不下来。” 

 谭德喜蹙眉说道。 

 一次性便携火箭筒,关键就是要轻,还要保证一定的战斗威力,这不是设计的问题,这是材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