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2章(第3页)

 不知不觉间,刘弘毅对袁宏杰的称呼变成了他的新职务。 

 据袁宏杰介绍,这个韦明江,是青桥区一个流氓犯罪团伙的骨干分子,前年因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捕。 

 在公安机关的审讯之下,韦明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今年四月份,被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韦明江不服,提起上诉。 

 今年九月份,镇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按照惯例,就在这几天,高法就会来人了。” 

 袁宏杰说道。 

 一般情况下,这样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是不会留着他过年的。 

 最高人民法院年前就会签发死刑执行命令,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没有啊,没有啊,我儿子不是杀人犯,他也不是流氓分子,人是韦明华他们杀的,强奸也是他们干的,我儿子韦明江以前是大队的会计,得罪过韦明华的老子韦应春……韦应春是我们七星大队的支书,他弟弟韦应秋是我们青桥区的书记……他们有权有势,拿我儿子去顶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