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8章(第2页)

 市委宣传部部长唐新兰首先想到的是,如果东山撤销城市管理局, 势必会成为轰动华夏的一个新闻,届时市委宣传部该如何应对?

 她犹疑的问:“书记,撤销城市管理局在法律上会不会”

 “新兰同志,设立城管局的法律依据是《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管的设立不需要经过省政府的同意。根据《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需要本级政府提出方案,并经过上一级政府编制管理机构审核,如果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需要依法报本级人dai会备案。

 需要强调一点的是,城管局的上级是东山市政府。

 而且,东山市人大五年前曾经通过了《东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东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东山市城市管理局的设立,就是依据这个方案和意见而成立的,同时也可以依据这个方案和意见撤销。

 因此,东山市委、市政府就有权利撤销东山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