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异状为“电”(第3页)
“混蛋,没有人,没有人比我更懂摇滚!”摇滚朋克男愤怒地砸着键盘,噼里啪啦一顿输出。
【小鬼,摇滚可不是一通乱砸乱舞,年轻人,不要太气盛。】
“你敢不敢,再说一句?”
【傻逼】
那朋克男眼睛能喷出火来,沉默了半晌,而后忽地狂笑出声:“哈哈哈啊哈哈!好!好!挑衅我?”
“找到啦!你的ip,嘿嘿嘿!”朋克男笑的发狂,分贝夸张到要被邻居上门问候的地步,“rock and roll!”
下一秒,朋克男的眼睛绽放出璀璨的光芒,金黄的不明物体钻入了电脑屏幕之中。
【傻逼,你还能随着电脑网线过来打我不sixhahdhsakidua……】
未能完成的嘴臭,或许只能留到下辈子了。
时间之快,那键盘侠甚至没能输完整段话,只是眨眼间,那金黄色,宛如龙珠里的弗利萨一般的怪异人影从几十公里远外的电脑屏幕里钻出,一把将键盘侠按在了心爱的键盘上。
它轻轻摸着了那正面红耳赤的男人嘴巴:“我很敬佩,那些敢于在网络口出狂言的人。”
因为,说不定真会被顺着网线揍一顿呢。
“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贼不走空,千里迢迢来打他一顿,浪费了好几十度电呢,辛苦费自然是少不了的。
环顾一周,家徒四壁,唯有一张残缺的全家福:“真可怜,连妈妈也没有,就不杀你了。”
贴心地为男子注入生物电,那本该归西的键盘侠于是心脏又开始跳动。
“我可真是善良的rocker!”蹩脚地放了个洋屁,金黄弗利萨再度陷入了电脑屏幕。
。。。
一辆银白色的双开门马自达缓缓停在路边,型号是rx—7,这与鼎鼎大名的假面骑士重名的巧合,让这台跑车的身价水涨船高。
“我真是走运,要是晚一些买你,组织的工资根本不够。”肤色有些黝黑的男子轻轻拍了拍爱车的方向盘,掏出放置在副驾置物柜里的黑色雨伞,他打开车门。
雨不算很大,在他精妙的控制下,从头到脚的黑色制服没有被打湿。
虽然同为“那个组织”的一员,不过,他很少穿着正式的西装皮鞋——他认为那样太过古板,反倒会引人注意,不如一身黑色的休闲装来的轻松。
电话铃声响起,他转而左手拿伞,从右手的裤包里掏出了黑色苹果手机。
“要是那些老人们穿的西装革履,恐怕都没地方放这玩意。”嘲笑了一下老东西们的死脑筋,他接通了电话。
“波本,那家伙的替身很强,不要大意。”女人的声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