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迁户口(第3页)
华侨大学这边每到周二和周五,食堂里都会做好吃的。
而闽都师范和华文学院都是周一和周四会做好吃的。
每每这个时候,童佳就会让陶均乐多去打一些菜,带回去跟秦含意一起吃。
久而久之,陶均乐形成了习惯,可秦含意和童佳却有些吃伤了。
后来,秦含意为了正大光明的将童佳带回来的菜送出去,也学会了在灶台前面“装腔作势”,这也给她们母女俩积累下了特别好的人缘。
除了每周的周一和周四多打一些饭菜成为了陶均乐的习惯外,这两年里他还形成了许多习惯。
早上起床后,第一个去洗手间洗漱,避开宿舍里的其他同学,进入房车给童佳做早饭。
在图书馆里勤工俭学的时候,将顺手将童佳带进去,两个人一起看书。
只要自己学校里没有事情,每天晚上都跟童佳和秦含意一起吃饭。
………………
等等,还有许许多多的习惯,全都是跟童佳有关系的。
只有一个习惯跟童佳没有关系,那就是每个月去一次邮局。
林浩元经常会给他写信并邮寄东西过来,陶均乐不好拂了林婶的好意,只能将东西照单全收,然后再花钱在闽都和羊城找寻相应价位的特产,再给林家人寄过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实之前在农场的时候,自己跟林浩柏的关系要比跟林浩元好很多。
之所以现在给自己写信的人是林浩元,而不是林浩柏,那是因为林浩柏还在上学,林浩元已经退学结婚了。
林浩元虽然老实本分,可他真的没什么学习的天分。
他宁可下地干活,都不愿意坐在教室里学习。
有一次他去学校的时间晚了,在路上遇到了一对逃难过去的母女,就将人带回了农场。
可这对母女因为身份存疑,农场的人不愿意接收。
为了这对母女能够正大光明的留下来,他直接休学,跟那个名叫秀秀的姑娘结婚了。
其实,按照年龄,两个人是不能领证的。
可借着陶均乐的光,领导还是在离开之前,改了林浩元和秀秀的年龄,给两人办理了结婚证。
婚是结了,秀秀可以跟着林浩元一起住,可她母亲还是没有地方去。
林浩元就主动写信给陶均乐,想要借用他的那间房子。
陶均乐一收到信,心里就明白了。
林家人结了婚需要房子,其他人家结婚、添丁也都需要房子。
房子闲在那里,根本就是给自己留麻烦。
反正自己以后是要跟童佳在一起的,最多就是迁户口的时候,需要回去一趟。
自己跟林家人相处得也不错,房子给林家人住,就给了吧。
所以,收到信后,陶均乐就立刻给林浩元发了电报,表示同意让他岳母住在自己家。
后面回了学校后,还又给林鼎立写了一封信。
信里的主要内容就是自己大三一定会将户口迁到学校,这是学校里的要求,不然没办法发放粮票,现在这两年是特殊情况,学校经常说不好管理。
而自己的户口迁走后,那套房子可能会保不住。
还不如趁着现在让领导想想办法,看怎么能将林浩元岳母的户口迁到房子里,这样就算自己不回去,林浩元的岳母也能一直有地方住。
没想到领导也是会找省事儿,直接给陶均乐的资料登记上多了一个妈和一个姐姐。
办完了这件事情,领导就离开了农场,后面再换领导,也变更不了这个情况了。
林家人,尤其是林浩元觉得欠了陶均乐的大人情。
从那之后,每个月都会给陶均乐寄钱和东西。
陶均乐好说歹说的,好不容易是不寄钱了,可东西还是没少寄。
两家人还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些亲戚关系。
一直到了大二结束,陶均乐带着童佳一起回农场迁户口的时候,他才见到了自己两年前多出来的“妈妈”和“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