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百事从欢(第2页)

 萧宁远年少之时,便去那广阔萧瑟的大漠戍边,一晃经年。 

 但边塞的风号声,还会时不时地在萧宁远的耳畔回响。 

 他从未将往事忘却。 

 他还记得,他刚刚从汴京之中到边疆的时候,他觉得条件刻苦,并不适应。 

 虽然说同在边塞,但是他和二弟不同。 

 二弟在边疆出生,老伯爷和老夫人,觉得亏欠,所以并不许他练兵戍边,让他一直住在离边疆最近的城池里。 

 可他刚从京城而来,母亲便觉得他被祖母娇惯,直接把他扔到了新兵营之中。 

 一个锦衣玉食的十二三岁的少年,忽然间入了最辛苦的新兵营,他自是想逃离,但最终……他没逃。 

 他坚持了下来。 

 严寒烈暑,风吹日晒,在雪坑里面冻僵后,也在死人堆里面,将战死兄弟的尸骨,背出来过…… 

 最终,他成了人人都敬仰崇拜的常胜将军。 

 鲜衣怒马,最是少年时。 

 后来,他便不想着回汴京啦! 

 他开始觉得,戈壁和大漠的辽阔,让他自由,练兵的号角,让他觉得悦耳。 

 他想着,如果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抵住胡骑来袭,护住这郎朗山河,以及万家百姓的安宁,他便是埋骨与此,又如何? 

 可当他开始习惯这一切的时候。 

 一纸调令。 

 他便从边疆,回到了这诡谲的朝堂。 

 他从后悔自己走过的路,只是偶尔想起……他依旧怀念大漠的风。 

 今日玉姣的这一句诗,便将他忍不住地回想起当时。 

 狂风烈烈,将军正少年。 

 不只萧宁远没想到,这样一个小娘子,最终说出的飞花令,竟然不是伤春悲秋之作,反而是如此…… 

 其他人也没想到。 

 那娇软妩媚的小娘子,吟诗之时,声音清朗,哪里还有半点妩媚之意? 

 摊主最先回过神来,他忍不住地大笑了起来:“小娘子博学!小娘子博学啊!” 

 玉姣此时又恢复了那柔弱的样子,微微一笑:“请出下一题吧。” 

 掌柜扬声道:“下一题,是星和云,请大家作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