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第2页)

 公安机关历来都是任务艰巨且重的一个纪律部门。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时候,公安机关常常因为临时突发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而让他们疲于奔命。 

 公安机关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主要取决于办案的需要。 

 秦长青解释着说道:“近些年来,经济犯罪案件频发。我们的经侦部门在侦查经济犯罪的案件时,会遇到很多法律现在没有规范的问题。为保证案件侦查顺利,防止被干扰,经侦部门选择在外设立办案点,我认为很有必要。” 

 秦长青的解释,将公安部门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的责任,归咎为人手不足,公安部门本身能提供的条件有限等等。 

 至于检察院反贪局的秘密办案基地,秦长青没有作过多的解释。 

 秦长青发言过后,汪浩开始说话了。 

 汪浩指出,执法机关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的做法,要一律取缔。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在外设立秘密办案基地。 

 各单位要尽快处理善后问题。今后无论是什么案子,都必须在规范的场所进行。 

 汪浩讲完话,转过头问一直没说话的陆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