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眼红(第2页)

 那就是离那个赵国庆远一点。 

 那就是一个疯狗! 

 与此同时。 

 从林稚家里离开的赵惜文也是一路都在打量着赵国庆的脸色,见他整个人都有些失神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 

 随后也在一旁添油加醋的怒斥道。 

 “那个林稚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因为运气好嫁给了江聿野,若不然,她就是一个没人要的破鞋,当初还挑三拣四的这个看不上,那个不想要的!” 

 “实际上,骨子里都烂透了,结过两次婚的人了,现在还装什么?竟然还摆起谱来了,连咱妈都不放在眼中,真是气人!” 

 果然。 

 她话音刚落,赵国庆垂在身侧的手便不由自主的握在了一起。 

 现在林稚越好,赵国庆心中的怨怼和愤怒就会更加明显! 

 因为她和赵国庆是一样的人,就好比她现在看到江聿野,看到市里的那个男人过得千般好的时候,也会把怨气归结于这些人的身上。 

 若是当初她和这两个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在一起,都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而赵国庆也一定会这么想的! 

 她自己对付不了的人,那就让赵国庆这条疯狗去对付! 

 想到此,她心中也觉得有些畅快,恨不得让赵国庆立刻出手。 

 待两个人回到家里后,陈莲秋对林稚也是从上到下埋汰了一遍,听得赵国庆心中的愤怒都达到了顶点,恨不得现在就去收拾林稚。 

 显然,赵惜文的目的达到了。 

 只是,差一个契机而已。 

 中午宴席散场后,生产队的人都帮忙收拾着,除了江聿野战友的那一桌没动,其他的都收拾了起来,之后才各自回家。 

 林稚看着秦梦蝶那恋恋不舍的样子,也是开口挽留道:“若不然,你今天就在这里住了?” 

 秦梦蝶撅着小嘴,满脸不开心的嘀咕道:“不行的,我本来就比别人上学晚,不能总请假,小愿姐姐说了,现在能考大学了,我要尽快的打好基础,过几年也能尽快的考上大学!” 

 因为秦梦蝶自小就被人拐走了,从来都没有接触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只能从头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