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文成公主

第11章 (3)生死约定(第2页)

 但她还是忍住了,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她也辞去教师公职,戳脊梁骨活在人们的白眼中,她陪伴刘世雨一起来到金城市,开饭馆维持生计。

 刘记卤面馆停业了,今年的房租已到期,租客在催收房租。

 陆呦呦苦苦哀求,宽限几日,待丈夫回来,欠费补交。

 “刘世雨怎么还不回来?”

 负债的滋味不好受,时时刻刻都要面临催收的恐吓,受尽身边人的白眼和嘲笑,连腰杆都挺不直,真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可是又来了一件烦心事,丈夫为战友金忠的事,耽搁了生意。

 陆呦呦感叹:“人啊,活着就是那么艰难。人到中年还活的不如一条狗。”

 刘世雨似乎就是一条流浪狗,他忘记自己还开着一个刘记卤面馆,餐厅生意不挣钱就是赔钱,水、电、暖、房租最基本的开支一年下来费用也不少,还得养家糊口。

 生活就是很多事情做了也后悔,不做也后悔,十五年前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青年才俊,曾经和金忠在000高地为伴。

 造化弄人如今金忠还没有安放,他一落千丈。

 十五年前他和金忠都在回避一个抉择,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些困难是没有办法解决的,有些事情是不得不咽下去。

 有一个抉择就是如果在哀牢山牺牲了,是埋在西南陵园?还是回到家乡?

 当A军军长视察A师417团四连时,戈壁籍的战友金忠首先表达这个讳莫如深的观点:“军长我们要活着回到家乡,阵亡了也要回到家乡。”

 结果金忠战友的这个提议被A师417团全体通过,一个军人要么战死疆场,要么回到家乡。

 A军军长为了不影响士气,在军部大会讨论通过,所以才有这样的麻烦事。

 现在的刘世雨有一个尴尬的身份,他不是战场归来的英雄,而是贪官刘世杰的弟弟,也是战友金忠的骨灰事主,是善后管理者合法监护人。

 他刚把金忠(骨灰讳)带回家乡,又是他哥哥刘世杰一手经办的。

 哥哥刘世杰可以玷污战友金忠,金忠骨灰寄存在金城殡仪馆就是十五年,金忠还没有入土为安。

 金忠踏出家乡第一步,人生末路的最后一步也从家乡终结。

 家乡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冠,他本可以安静的躺在家乡,哪知家乡是一个年久失修的老屋,不曾安放他。

 一个男人的顶级魅力是什么,见过世面后的平和与豁达,能够坦然的面对成功的众星捧月,也能坦然的承受失败后的门庭冷落,能接受贫穷转为暴富后的得意忘形,也能理解小人得志后的傲慢失探,众生百谈皆有因缘。

 所以刘世雨在黑山村彷徨,他放下身段割沙葱。

 他割沙葱还算熟悉,幸亏少年时,给牛割过草。

 他左手攥住沙葱,右手用镰刀轻轻一割,沙葱茬上冒出水珠,裤脚湿了,左袖沾满水珠,沙葱嫩的滴水,偶尔几片沙葱上叉出沙葱花,艳艳的紫色花瓣,飘在沙葱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