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你好俗啊(第2页)

 “我要的那个毛衣,外面没有卖的。”前几天文工团一个小姑娘穿着一件明黄色,宽松,泡泡袖的毛衣,看起来毛茸茸的,跟家里老太太织的那种硬邦邦的不一样,穿在身上很洋气。

 那丫头说,是她亲戚从香港带回来的。

 林菀眼馋坏了,但是家里人都是从政的,哪里有人去过什么香港,买是买不到了,看到许周舟的手艺,不禁动了心思。

 还好今天过来的时候,姑妈非让她带着香蕉,荔枝罐头这些稀罕的水果来,不然还真不好厚着脸皮开口。

 “你说吧,怎么才肯帮我织,要什么,我都想办法给你。”林菀的穿着打扮一直是文工团的风向标,怎么可能让别人抢了风头?

 迎着林菀殷切的目光,许周舟思量几秒后:“手工费二十块钱。”

 林菀:“.......”她用一种“你好俗啊”的眼光看着许周舟,咬了嘴唇,思忖片刻后:“没想到顾北征这家伙不仅老,还抠儿?”

 许周舟:“......你这是什么逻辑?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是不是都不给你家用?逼得你这么雅致的才女出卖手艺赚钱了,还不是抠儿?” 幸好没嫁给这个抠抠搜搜的男人,否则自己是不是得靠卖唱养家了?

 “他当然给我钱啊,他工资都上缴的。”许周舟实在见不得有人误解顾北征:“但是哪有人嫌钱多的呀?我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钱,怎样?织不织?”

 “织,织啊。”谈钱最好办了,钱能解决的事最简单:“二十,我现在就给你。”

 说着便从包里掏出二十块钱,递给许周舟:“毛线我买好了,给你送来。”

 许周舟一脸欣喜的接过钱:“行,你把款式给我说一下。”

 林菀看着许周舟一脸小财迷的样子,心里突然很高兴,这女人长得好,而且身材还比自己好,文采竟然也很高,搞得她难得有点儿自卑,没想到这么雅致的人,竟然有个爱钱的俗气毛病,忽然又觉得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