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我选了一个更快解决问题的途径

“去年,被告向我公司借贷五万元,约定月息2%……至今仍未归还……”

 石小宁毕竟是律师出身,正常起诉的本事还是有的。

 而随着他的陈述,在场政法大学的学生们也慢慢知道了案情。

 原告是一个小贷公司,被告则是一个刚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结果贷款五万元之后还不上,现在被告到了法院。

 然后不知道怎么请到了周云律师帮忙做代理,然后有了今天的这个现场庭审。

 而且,原告的这个代理人居然还是他们政法大学的学长!

 在场的学生们已经开始私下里低声讨论了,没办法,大家都不理解为什么周律师要接这么一个案子。

 按道理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嘛,你就算再怎么样,那人家公司确实给借钱了,然后现在被告你不还钱,那怎么想都不对。

 不过大家都还有点脑子,所以也只是低声议论那么几句,还是在继续听。

 原告陈述完了,石小宁环顾一圈,脸上带着笑容坐下,他感觉自己刚刚的陈述特别好。

 事实和理由说的那叫一个充分,而且还加上了一些公序良俗方面的内容。

 就是说,我们公司出于好意给你借钱,结果你说不还就不还,这样的行为是很有问题的。

 这是特意加上的内容,如果在法院庭审的话肯定不会加,法官见的案子太多了,你加上这些说不定还会让法官反感。

 但这会儿是在学校,石小宁可是很清楚的,大学这些学生,现在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

 只要不符合他们心中的标准,就算是周云,他们该喷也依然会喷。

 李法官随即让被告方开始答辩。

 周云随即开始答辩,首先还是答辩请求。

 “一,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二,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第一,我方确实和原告借款五万元,但是这五万元是为了偿还原告之前的借款和高额违约金,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属于套路贷,而套路贷是不被法律支持的,因此我方不需要偿还这五万元。”

 “第二,原告公司约定的利息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标准……”

 就这么简单几句话,然后周云的答辩就结束了。

 他就说了两个事,一个是这属于套路贷,所以不需要还钱,第二个就是这利息太高违法了,所以利息更不需要还,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