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这样就不用考虑执行问题了(第3页)

 本来只是一个民事案件,结果搞到现在人要进去了?

 但这个事,吊诡就吊诡在,一旦真的有麻烦,那个高烨伟百分之百会选择甩锅的。

 为什么,妨害作证罪不是伪证罪,伪证罪是发生在刑事诉讼中的。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

 看到了吧,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就算是作伪证,也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所以那些凡是搞什么民事案件中伪证被判刑的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法院能做的就是罚款以及司法拘留。

 这也算是一个法律漏洞吧,这些年民事案件中作伪证的情况真的很多。

 但是,妨害作证罪不一样。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贿买就是给好处,这个都懂。

 这个罪很特殊不知道大家发现没,这个罪只处理那些“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看到了吧,也就是说实际作伪证的那个人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

 相反,指使对方作伪证的人,是会涉及刑事责任。

 比较相似的有一个罪名,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说的直白点,买的和卖的都不涉及犯罪,顶多治安处罚,但中间那个介绍的,或者是给提供地方的,是犯罪。

 所以不要动不动就给人介绍说哪里哪里有服务,人家那俩最多十五天,你可是要背案底的!

 也因此,岳夏岚这几个人直接摊上事了。

 前些年有过类似的情况,其实这种事很好规避,尤其是体制内,不要去主动发挥,案子输了就输了呗,那能咋样,最后又不用你自己还钱。

 结果偏不,就要去主动,就进去了……

 领导压力能给多大,孙某某案里面照样有人能顶住压力,别人只能把他调走再操作。

 到了这一步,周云已经完全占据了主动!

 接下来就等着对方开条件,这样就不用考虑涉及行政机关执行难得问题了,对方会主动把钱给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