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对方是不是疯……哦是周云啊,那没事了(第2页)

 安平市中院立案窗口,还是按照老规矩排队,很快轮到后,周云便把相应材料递给了里面。

 证据方面其实都好弄,送医当天三块钱的那个缴纳记录,保险合同,在App上就可以直接调取。

 还有就是昏迷之前正在送单的截图证据,这个也必须要有,如果有骑手朋友其实可以去看看,一般免责条款里都会有这么一条:本保单仅承保配送服务过程中的保险责任,配送服务过程是指被保险人在平台抢单后去取餐、送餐以及订单配送完成后60分钟内。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办法证明你当时正处于这个规定的范畴内,那发生事故后是不会给你赔偿的。

 所以打官司的时候必须要把这些都证明到位才行。

 然后就是保险公司的工商信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医院那边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和病例。

 保险公司的这些信息可以证明有明确被告,然后结合保险合同以及缴纳记录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签署了保险合同并且缴纳了费用。

 送单截图证明处于配送服务过程中。

 医学死亡证明这个好理解,就是要证明人死了,再结合病例可以证明这个人是因为什么死的。

 最后一份证据则是案发当天的天气情况和体感温度,这个是周云这次诉讼的关键证据!

 他要证明段立伟的死亡和外部气温有着因果关系,因为外部气温高,所以人才会中暑死亡,这个外部气温属于外部因素,所以应该算意外伤害而非疾病!

 这样就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一般的意外伤害类保险民事诉讼,基本上你去请律师也就是这一套,可能讲究一点的还会加上一些案例库里的案例,或者加上一些情感方面的东西。

 比如这个人是家里的顶梁柱,还欠了医院很多钱等等,这些东西同样可以影响法官,因为法律是维稳的嘛,他家现在这情况,总得给点钱对吧。

 当然,这些只是证据链,具体法庭辩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核心正义点只有一个,中暑在这里能不能算疾病。

 周云脑子里想着这些事,眼看着里面的工作人员抬起头想说什么,直接便道:“嗯我就是那个周云,这个不用再问了。”

 工作人员顿时被憋住了,她刚刚看到委托代理人那的周云后下意识地便抬起头准备问问,结果被对方直接打了个提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