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让他们随便转移(第2页)


    虽然用了那么多手段遮掩,但其实这个钱还是劳动报酬。



    然后这个业务也确定是朗心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那就完美符合原劳动部发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实体资格,没问题,完美符合。



    其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段立伟都得专门请假,那肯定是服从朗心公司的规章制度,然后从事的也是朗心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完美符合。



    最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两份合同可以完美证明,确实是业务组成部分。



    打官司就这样,根据规定收集证据往里套就行,谁套的更好,那就谁赢。



    朗心公司和立下公司都没有请律师,这情况潘总专门找律师咨询过,基本上没什么翻盘的可能。



    证据这么充分,没办法反驳。



    所以全程都没引发什么大的波澜,更像是在走程序一样。



    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开口道:“双方没有再补充的内容了吧,那好,休庭二十分钟,然后宣判。”



    听到这话,周云顿时笑了,居然直接就要宣判啊。



    不过也正常,这么简单的案子不需要怎么样,证据这么齐全也不可能再翻天。



    很快二十分钟过去,审判长当庭宣判,虽然段立伟和朗心公司的合同中充斥着“合作”以及“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的字眼,但实质上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



    这不是合同里说不存在就不存在的。



    判决下来,郎心公司不出意外上诉了,这就是为了上诉而上诉,反正只要多拖一天就行。



    周云现在并不着急,对方现在可能会做什么,无非就是转移公司的财产。



    随便它转移,能转到哪去,现在毕竟只是确定劳动关系,所以也没办法申请冻结。



    但只要转移了就会有痕迹,现在可不是以前了,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4年12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