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什么叫宏大叙事,什么叫讼棍!(第2页)
“所以不必为此感到沮丧,如果因为这个就没办法认定工伤,那就说明工伤相关的规定有问题,这后面的事就是我们律师要干的。”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没必要沮丧,安心打官司就行。”
或者可以说,这种时候才是他这类型讼棍该发挥的时候,今天他就给对方开个眼,让对方知道知道,什么叫“抛开规定不谈”,什么叫“机械性认定”,什么叫“宏大叙事”。
一路到了第六庭,周云带着孙依玲坐到了原告的位置上,而在对面,被告席上已经坐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便是郭喜风,作为认定的经办人他是必须要出庭的。
而另一个则是人社局的公职律师茅文涛,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脸上表情比较轻松。
见到周云两人进来,茅文涛还点头致意。
他们同样同情孙依玲,但规定就是规定,他们这边也不可能给例外。
所以只能走诉讼途径,把这个锅甩给法院。
郭喜风开口道:“茅哥,看到那个男人了吧,京海的周云。”
茅文涛闻言点点头:“当然看到了,气度不凡啊,也不知道他等会准备怎么说。”
郭喜风面无表情道:“这案子认定方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就算是到了最高法我也可以这么说,如果能突破四十八小时,那规定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两人在这边随便聊着,而另一边的周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手中的材料。
没多久合议庭成员走了进来,审判长是个三十多岁的妇女,这很正常,现在法院的女法官很多。
至于说考进来的男人去哪了,那不用想,进来后就去执行局当牛马去。
可以这么说,你作为活的男的,只要你表现出稍微一点想去执行局的想法,那执行局领导都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人拉过去。
手续什么的都可以后面办,人先过来。
如果说法官们可能是“忙不过来”,那执行法官们面对的就是“绝望”的情况。
现在在执行问题上耍手段的人太多了。
就这样,庭审开始,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没什么好说的,这个案子的事实很清楚。
案件的主要争议就是,在本案中,入院十一天后死亡,能否视同工伤。
审判长开口道:“好,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请原告先发表观点。”
在孙依玲紧张的目光中,周云开口道:“我认为,虽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对于抢救超过48小时而死亡的,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也要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和立法精神来运用。”
对,立法精神!
听到这个词,对面的郭喜风顿时眉头皱起,这……这不就是一个工伤认定案吗,咋还搞出了立法精神?
周云这边自然没关注对方,自顾自地在那里说道:“具体到本案中,我认为应该视同工伤,以下我会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是立法目的,《工伤保险条例》本质上属于一种社会保障,其制定的初衷是为了分散用工风险,保障工伤职工及时得到救济,满足生活、医疗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