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你这都敢说的?(第2页)

 他这边就是咬着这个点,你看法律规定了四十八小时,那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

 你说的那些玩意都没道理。

 既然法律没有规定,那我们就不能擅自来做扩大解释。

 这句话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法律这个东西很严肃,就是要咬文嚼字,一般来说就是不能进行扩大解释,就是要根据语义来判断。

 又轮到周云说了,他的观点同样不复杂。

 “我们这里不是擅自做扩大解释,而是根据立法精神和具体案情来论证的。”

 “段立伟家属和医院对其进行的超过四十八小时的抢救行为,是基于社会伦理道德、亲情关系和医生“救死扶伤,绝不轻言放弃”的职业道德,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

 就是一句话,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不能以偏概全。

 “我认为,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案件事关劳动者权益保障,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适用法律规则的过程实质上是对各方当事人利益进行衡量的过程。”

 “因此,我们需要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考量哪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更值得去保护,从而作出融合情理法、符合法治精神的价值判断。”

 听到这里,郭喜风和茅文涛惊的嘴都张大了,对面那个人有点……有点不对劲吧,这话也是你能在法庭上说的?

 为什么,因为周云的这句话直接道破了法律和打官司的本质。

 法律是什么,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那适用法律的过程是什么,说穿了那就是对双方利益进行衡量。

 诶看看这个案子,哪一方更要保护,那就偏向哪一方,就这么简单,这就是在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的本质。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话没问题,但问题在于,哪个前哪个后啊?

 很多业内人士都开玩笑,法官判案子那是先有判决结果再找法律依据,这话是玩笑,但同时又不是玩笑,这里真的可以说懂的都懂。

 稳定才是最重要的,稳定才能压倒一切。

 当然,这些都是规则,而周云这样的讼棍最擅长的就是利用这些规则来为自己的当事人谋取最大的利益。

 郭喜风带着忐忑看了看审判长,这居然不制止?这话能拿到明面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