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绕了一圈又回来了

 周永恒沉默了一下道:“周律师,那你的意思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该是立下公司对吧。”

 周云很快说道:“只有这样的解释,不然你没办法解释为什么会这么奇怪,承担了那么多的责任,结果呢,合同里居然一句话都不提可以从立下公司那里获取多少利润。”

 “所以我准备申请一下,看执行局那边能不能去查工资发放问题,总不能那么多人都是劳务派遣吧!”

 之前我们就提到过,怎么查实际控制人,其他的那些都可能是假的,但钱的流向肯定是真的。

 这也是实务中执行工作很难的原因,你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两个公司甚至三个公司一套人马,只有把资金流向查清楚了,你才能搞清楚谁是这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但是这里调查其他职工的工资发放问题,理论上和本案没有那么强的关联。

 是因为郎心公司的流水里没有显示工资发放情况,这是一个疑点。

 有了疑点,那就可以查下一步,执行法官可以查,但是律师不行,这不在律师调查令的调查范畴内。

 至于周云要出申请,那很简单,执行局是法院的一部分,同样也有法院的性质,那就是个陀螺。

 你不去抽一下对方是不会动的。

 必须走书面程序,然后执行法官才可能会去查。

 这里其实也还好,执行法官还主动打电话过来了,这也就是因为周云,换个别的律师,别说人家主动打电话了,你给对方打十个电话,能通一个都算不错了。

 听到周云的话,周永恒直接道:“行周律师,你这边先出具申请,然后我先看看他们主要账户的流水,那份合同副本提交了是吧,我等会看一下。”

 挂了电话,周永恒按了按太阳穴,随即开始从之前的材料里进行翻找,很快便找到了那份合同副本。

 仔细看完后周永恒眉头皱起,还真和那位周律师说的一样,这份合同明显存在巨大问题,显失公平,郎心公司这边承担所有责任,但却拿不到任何的盈利。

 或者有可能给了钱但合同里没约定?

 带着疑惑,周永恒开始在系统上查银行流水。

 本地的公司,通过人民法院“点对点”系统的查询,是可以查到六个月以内的银行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