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忍辱偷生(第2页)

 如今李如云已然二八芳龄,是该为她觅夫家的时候了。 

 前些时日,有媒人登门提亲。 

 这户人家乃是邻市一家颇为知名的酒楼老板杨家。 

 当听闻此事后,安人心头不禁一紧。 

 自家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倘若真让其远嫁至邻市,那岂不是山高路远? 

 且不说平日里难以相见,就算是逢年过节,想要团聚一回也是困难重重啊! 

 于是安人毫不犹豫地表示不接受,李员外也同样舍不得将爱女远嫁他乡。 

 因此,面对媒人的好意,李员外只能面露难色,委婉地予以回绝了。 

 在李家的这九年里,吴秀英曾无数次向父亲倾诉内心深处的渴望。 

 她想要离开李府,回归老家去陪伴母亲。 

 这些年,作为一个寄人篱下的弱女子,她饱尝了各种欺凌和委屈。 

 虽然,女儿这些年在林府所受的委屈,都没能逃过父亲吴诗禹的目光。 

 但他却默默地将女儿所受的苦看在眼里,疼在心头,不敢露半分韫色。 

 其实,吴诗禹又何尝不想让心爱的女儿早日脱离苦海呢? 

 但现实的无奈却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因为他受雇于李府,如果贸然与李员外撕破脸皮,那么他们一家老小的生计将会瞬间陷入绝境。 

 于是,面对女儿一次又一次的恳求,他只能狠下心肠,假装听不见。 

 当初,自己与李员外签订了一份明确的契约,女儿吴秀英充当李小姐李如云的陪读丫鬟,而且这份工作要持续到李如云嫁人为止。 

 吴诗禹与女儿吴秀英住进李府,每月付工钱之日,得以休息一天回家探亲。 

 如今,李如云尚未出阁。 

 倘若此时女儿擅自离开李府,那就等同于违背契约精神,毁掉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协议。 

 如此一来,不仅会给自家带来无尽的麻烦,更可能从此失去生活的依靠。 

 所以,无论多么心疼女儿,吴诗禹也只能选择继续隐忍下去,期盼着那一天能够早日到来。 

 这李小姐,身旁有一位丫鬟! 

 这位丫鬟叫红梅,与吴秀英不同的是,她负责李如云的起居生活。 

 当年,父亲吴诗禹和李员外签订契约时,吴秀英仅仅只需负责陪伴读书便可,无需照料李如云平日里的琐碎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