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喜好(第2页)
李鸿武其实只在一开始,对刘恒辰抱有疑虑时观察过他一段时间,到了后面四人结为兄弟后,疑虑慢慢消散,他便不再费心去看过弟弟平日的举动了。
“啥?你要跟我一起摆摊儿?不是你自己说夏天呆腻味了想早点去山上吗?”
这天刘恒辰准备出门的时候,李鸿武也顺势上了驴车,他纳闷着呢,一问才晓得这家伙竟然想和自己去镇上。
“我我近几日发现前段时日书中的剑法有几处没有明白,想静下心来好好儿再研习一番”
“呃?那为啥不在家里看,要跟着我去闹哄哄的集市上。”
李鸿武有些编不下去了,只能使出对弟弟的绝招。
“弟弟在我身边!我才能耐住性子!”
“哦,那行吧。”
刘恒辰心想黏他就黏他,还拐着弯说什么书没看懂他没再多说啥,甩起鞭子呵了一声便开始赶路了。
去镇上的路上,李鸿武眼睛一直没离开过刘恒辰,刘恒辰有些纳闷。
“哥?你眼睛黏我身上了?”
这傻大个儿立刻不自在的撇开眼。
“没有,只是觉得弟弟好看” “我好看?哥你没瞎吧?”
“弟弟本来就生的可爱,呆呆傻傻的。” “呆呆傻傻能和可爱放在一起???”
刘恒辰一挑眉,这憨货在说什么胡话,怪得很。
见李鸿武没再接话刘恒辰便也不作理会,自顾自的又开始扫过周遭的乡野景致。
这可比以前的都市生活让人畅快啊,一呼一吸都是干净的泥土芬芳,还有阵阵稻子的香甜气息,这路他走了快半年,却依旧让人看不腻。
田里的人基本都认识他,瞧见了便会打个招呼寒暄两句,刘恒辰也都笑着回应着。
果然淳朴的地方养淳朴的人,比起以前住一个地方两三年连邻居长啥样都不知道的要好的多,难怪老一辈儿的爱走街串巷呢。
弟弟原来认识这么多的人。
以往李鸿武一上驴车便开始看书,想事情,今日把心思都放在弟弟身上这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