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猎人王紫衣渡江

第七十四章 调虎离山(第2页)

 …… 

 天色逐渐暗淡下来。 

 这么冷的天,齐国精锐小队是穿着铠甲行动的,更冷。 

 所以,他们在黑夜中想保存体力,就必须生火。 

 山坳中一起火光,几里外都看的非常清楚。 

 方明几人迅速摸索过去,发现了一支十五人的齐军精锐。 

 按照事先约定的方法,这几个人假装恐惧,先暴露了自己。 

 “啊?!有齐军!” 

 王捕头率先叫喊起来。 

 相隔不足百米,那些齐军瞬间转头,并且火速的将方明几人包围,横刀相向。 

 “你们是什么人?!” 

 方明带着几人下跪:“小人是山中的猎户,军爷,你们是齐国人吧?可不要杀我们啊,我们只是打猎的,不是军队中人。” 

 领头的队长靠过来,看着方明等人的衣着,说道:“不必害怕,我们是来这儿巡查情况,只要你们不是兵,我们不会伤害你们的。” 

 “是是是,多谢军爷不杀之恩!” 

 方明连连磕头,同时也故意露出了自己手上的金戒指。 

 那队长眼睛毒的很,一下看到,他抓起方明的手,冷冷的说:“你们真是猎户?” 

 “是的,不敢欺瞒军爷!” 

 “胡说八道!如果是猎户,哪来的金戒指,你打猎能挣几个钱。” 

 众所周知,猎户是最下等的平民之一,属于贱民。 

 衣食还照顾不周呢,怎么带的起金戒指呢。 

 队长的刀架在方明脖子上:“说!这戒指是哪儿来的?!” 

 “军爷别杀我!这戒指是捡来的,在一个山洞里捡来的!” 

 同时,另一个齐国精锐也发现了问题,因为王捕头手上带了个玉石扳指。 

 “队长,快看!” 

 扳指被摘了下来,上面的玉很古老,但温和明亮,绝对是上品。 

 看到这两样,队长眼睛都红了:“你们若不说实话,我现在就活剐了你们!” 

 “别别别,我们说的是实话,军爷,我兄弟的戒指和我的扳指,都是在一个山洞里找到的。” 

 “哦?哪个山洞?” 

 “就在野猪领南边,靠近齐国边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