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的二三事就让我戴上那青铜假面

第189章 觉得林宪家与霍贵福有些嚣张,忍不住要挫挫他们的锐气(第3页)

 “前面我也说了,郑国强还并未完全办理完离职手续,在离职手续还没办理完以前,郑国强,你得接受并遵守公司员工手册上的规章制度……”陈光抬起头来,看着郑国强说道。

 “而保安公司这一边,与乐万家公司签订了合同……所以,双方是合同关系,但是合同中也约定了,在本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也需遵守甲方,也就是我们物业公司,这一方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咱们之间,既形成了合同关系,也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而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是对公司所有员工,从管理到基层职工的约束……既需要大家共同遵守,也需要大家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作为分管品质部的领导,这件事情,我希望你们,能发自内心的相互理解,处理好……如果一旦由品质部升入调查,并形成品质报告,那么,你们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谓的相应责任,并不特指两个当事人的责任,还有领导责任,还有因为履行合同时,乙方未尽职尽责,未遵守合同中接受甲方劳动制度管理的条款,要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责任……合同里面说的很清楚,如果通不过甲方的考核,或者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那当月的费用,是会受到影响的……”

 随着陈光耐心细致的讲解,几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随后给出了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由霍贵德向郑国强赔礼道歉,并赔偿郑国强那把被撬坏的锁的损失。郑国强须尽快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应向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在当月支付保安公司的酬金中,扣罚人民币200元以示惩戒。

 于是,这件本来不算事情的事情,终于落下了帷幕,聚集在服务大厅中的人群,也随着这个决定的公布,各自散去。交接工作,在半小时内,正式结束。

 多年以后,在一个由住建局组织的物业行业经验分享和交流会议上,陈光又遇到了郑国强,还是和这次一样,陈光绞尽脑汁也想不起郑国强的名字,只是模糊的有印象,知道这个人,比较眼熟,好像在他就职过的乐万家物业干过保安。

 而郑国强却异常的热情与兴奋,握着陈光的手,主动向陈光汇报,他现在,在一家小型的物业公司担任经理,并且一直帮助陈光回忆——回忆他,回忆他的故事,回忆陈光对他的帮助。在他这样努力的说明后,陈光终于想起了他是谁,也想起了这件事。

 “哦,是你呀……老郑,现在也是郑经理了……不错,不错……”陈光所有的疑惑烟消云散,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

 “哎,陈总真是贵人多忘事……不过,或许你当时认为,这是一件小事……但是对我的帮助却很大……”郑国强诚恳的对着陈光说,“我永远都记得,当时的情景……永远都记得,你当时对我说——在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之前,你,还是这里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