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的二三事就让我戴上那青铜假面

第235章 这是……法院的传票?(第3页)

 而胡栋梁的辞职,使得鸿雁新居在即将交接之时,没了项目负责人。

 于是,一个为了交接而成立的临时的工作小组成立了。

 组长居然不是龚瑞红,而是赵子京。

 成员除了乐万家物业公司办公室和财务室的工作人员外,还有孙卫健和林宪家,还有,陈光……

 “陈光,你看看这个……”

 “嗯?这是……法院的传票?”

 就在乐万家成立了鸿雁新居交接小组,为几天后的交接做准备之际,一封ems由邮政的工作人员送至了乐万家物业公司。

 待接了邮件,并打开后,李娜愣住了,连忙把邮件完整的拿给了隔壁的刘昆平去看。

 刘昆平看了邮件后,直接打电话,把陈光从鸿雁新居叫了回来。

 陈光刚一坐下,水还没喝一口,刘昆平就把邮件递给了他。

 “人身伤害、生命权、健康权侵权纠纷?这是个啥概念?”

 那一叠资料里,第一张是一张传票,传票上载明了开庭时间等信息。

 “看后面,看后面的诉状……”

 刘昆平,提示陈光。

 “哦哦哦……”

 陈光于是翻了翻那一叠资料,从一堆的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找到了民事起诉状,看了起来……

 “原告:张红梅……被告……这是,一二三四,咱们是第三被告……”

 这一纸诉状,将陈光的思绪,代入了去年那个闹得沸沸扬扬的“鸿雁新居电梯伤人案”的情景……

 “这个,刘总你怎么看?而且,龚总那边怎么个章程?她当时不是咨询了那个律师朋友的?”

 说实话,陈光是真心不想再揽这些“出力不讨好”的烂事了,所以,第一时间,下意识的就想把事情丢给龚瑞红。

 “小龚啊~她已经复印了诉状,去找他的律师朋友去了……估计一会,就有反馈回来了……”

 “那不就可以了嘛,有律师出马,这事情……对吧,不能她想要咱们多少钱,咱们就得给她多少吧……”

 这个时候,陈光已经看完了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然后,又重新重点的看了诉讼请求。

 “暂定为人民币50万?这钱……换一个电梯都够了吧?”

 刘昆平心中郁闷至极,而陈光的这些话,也直接戳到了他的肺管子……

 而也就是现在,刘昆平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又“嗡嗡~”的响了起来……

 “喂~袁总,你好……”

 打来电话的,是刘昆平在省城找的那家挂靠的电梯维保公司的老板,刘昆平接通电话之后,电话那头传来的愤怒震耳欲聋,几乎刺破刘昆平的耳膜。

 那激动的声音,迫使刘昆平将手机远离自己的耳朵,这样一来,电话里的声音,让对面坐着看诉状的陈光,也听的一清二楚……

 “好个屁!怎么回事?借个资质给你,把我借成了被告了?我可告诉你姓刘的!这事如果影响了我的招投标,我特么的弄死你!”

 “哎~袁总,听我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