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令人瞠目结舌的小沙,律师都直接被吓懵了!(求首订)(第3页)

 

【在开发该项目的同时,接公司安排同时负责三个项目的开发五个项目的维护,有所疏漏是有情可原,甚至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主观故意的相关指控是不成立的。】

 

“卧槽!还真让它给翻过来了!只要主观故意不存在,那仅仅依靠软件质量这个问题绝对不可能让程序员承担责任的,要不然这行业就没法干了。

 

“不过,如果主管故意不存在,只是疏忽的话,公司的那个官司也不该输啊,调整就行了。”

 

“那是后话!现在看的是这个案件!”

 

“小沙真牛!如果再能有有利的证据证明这件事儿就更完美了!”

 

……

 

程序员们很兴奋,但是律师们却直接被吓懵了——他们平时的辩护主要是从法律法规方面找角度,技术方面他们也不懂啊!

 

这小沙,他是开了先河了啊,而且这种方法他们好像学不会——因为他们真的不懂。

 

得是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相结合,而且结合的十分自然才能达到这种效果啊。

 

实际上这很正常,涉及专业问题的案件本就难审难辨,最典型的就是知识产权的相关案子,法官甚至得现场去查技术资料,咨询技术专家。

 

但不管他们是兴奋还是懵逼,小沙的陈述还在继续:

 

【该项目在五月开发完成后,相关代码提交公司代码服务器。交付工作并不是由王琰负责的。

 

【而且,根据软件工程国家标准的一般规范,软件系统须经过严格测试才能正式交付和上线。

 

【事实是,王琰从未接到任何项目有问题的测试报告或者相关反馈。相反,测试的所有项目都是通过甚至优秀。

 

【综上所述,公司项目的损失是因为全流程全方位的管控失利造成的,并非王琰的过失,所以不应该为项目的损失承担责任。】

 

“这下绝了!如果是故意,那需要承担百分之百的损失!如果是无意,哪怕最终会判赔,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最多也只能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

 

“但更绝得来了,按现在这形势就算是过失,那也不是一个人的过失,是开发、测试、交付、领导等所有人的过失,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的。”

 

“这案子还真被小沙给翻过来了,小沙,牛!”

 

很多看直播的人都沸腾了,小沙这能力,比律师强多了!

 

光比法律专业知识可能还有的说,毕竟律师有经验,是人。

 

但是小沙不光精通法律,还懂程序开发,而且还能融合到一块儿用来佐证事实成为证据。

 

这可不仅仅光是程序开发,下回换成其它技术,小沙一样也可以懂,这让单一法学院毕业的律师怎么去比

 

“等着吧,现在还没结束呢,看看质证环节再说。”也有谨慎的人持观望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