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朝三暮四小娇妻(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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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傅明川长出了第一根白头发。


 路过街头的时候,他看到最新推出的科技型自拍机器正在屏幕上打着广告,年轻靓丽的明星们推荐着这一款自拍仪器,说是它能够无比真实地拍出一个人老去时候的样子。


 傅明川的脚步停住,抬头看向大屏幕。


 他从陈旧的钱包里取出一张他们两个人唯一的合影。


 进入了街边自拍仓里。


 他将照片放进了机器中,随着机器的演变,他看到了时雾三十三岁的样子。


 褪去稚嫩,漂亮得让人一眼就无法忘记。


 他用机器预判的‘33岁的安安’,和现在‘41岁的自己’,想要重新拍一张依偎在一起的合影。


 可是傅明川不大会笑。


 他记得结婚那天,拍这张照片的时候,那个摄影老人家也总是说他不会笑。


 他十分努力地扬起嘴角,却怎么都笑不出当年那样的弧度。


 最后实在拍不出来。


 他只能用当初的那张照片,同时模拟了两个人的十五年后,制造出一张全新的照片。


 这一次。


 照片里,两个人都笑得十分灿烂。如同一对相当恩爱的夫妻。


 傅明川看着手上的照片,终于……微微扬起了嘴角。


 眼底好似泛起一瞬间的晶莹。


 仿佛他手里捏着的,不是一张科技合成的,虚假的照片。


 而是他错失的整个人生。


 “安安。”


 “结婚十五周年快乐。”


 ***


 ***


 “在这个世界,你是一个替嫁的新娘。”


 “仙族和魔族大战初败,魔尊满天下地寻找当初曾经救过他的白月光,你偷窃了信物,伪装成魔尊的白月光下魔界和亲,本来以为可以在魔界享受万人之上的拥戴,没想到魔尊早就看透了你根本不是他的救命恩人,对你冷淡且疏离,让你受尽冷眼。”


 “你恼羞成怒,你报复心重。”


 “不计后果地盗取魔族圣草,栽赃给仙族。就此掀起一场更加惨烈的仙魔大战。”


 时雾看了眼剧本。


 “绝了,这个炮灰作死的能力真是牛得很啊。”


 “自己骗人,骗不到还生气。”


 时雾看着一副地铁手机老人表情:“渍渍渍。”


 开弓没有回头箭。


 此时此刻,坐在仙族特制的云间婚轿里,周围彩霞漫天,好不绚烂。整个上重天都在为找到了魔尊的‘白月光本光’而欢天喜地。


 毕竟,他们是在是不想再和魔界打下去了。


 能用一场和亲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动刀动枪的呢。


 时雾手中紧握着少年魔尊遗留下的信物,嘴角浮现出得意的笑容。


 任谁都想不到吧,他也有如此风光的时候。


 在仙界偷仙草过活的日子。


 哪里有去魔族当尊后来得爽啊。


 他修仙法力低位,原身又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小仙鹿。


 好不容易偷点仙草吃涨了点修为化成人形,才刚满三百岁呢就飞升到了上重天,还以为能享受点清静日子呢。


 没想到就直接遇到仙魔大战。


 打来打去,鸡犬不宁。


 现在整个仙界听到魔尊桑冥都头疼不已。


 眼下这位魔尊相当有野心。


 根本不是泛泛之辈,是魔族近三千年来手腕最厉害的一位魔尊。


 沉寂了数千年的魔族从此壮大,开始肆虐人间,甚至挑衅仙族,这三百年来一直打得不可开交。


 直到一个月前,仙族大败。


 几位仙君都重伤,其中就包括魔尊真正的心上人,清衡。


 这场战虽是赢了,可魔族大军也损伤有些惨重,和谈不是不可。他提出,如果能够让当初救下他的那位仙君和亲到魔族,这一场大战就可以暂且停歇。


 仙族的仙君听了,都觉得不亏为是个好法子,开始满仙族的找魔尊那位‘心上人’。


 时雾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


 说来,也算是他的造化。


 其实当年,清衡仙君救那个重伤的魔族少年的时候,他刚刚出生,就在旁边。当时那魔族少年浑身是血,看起来太可怕了,还把他最喜欢的月见草都染红了,害得他根本没办法吃。


 这一幕给他幼小脆弱的小鹿心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万万没想到。


 这份‘童年阴影’,竟然让他可以捡这么大一个漏。


 这不是绝好的顶替机会吗!


 于是,小仙鹿化身为人,偷走了魔尊当时留下给仙君的信物。


 去找了几位仙族尊上,跪在大殿之下直接承认了,“是我,当初救下魔尊的人,是我。”


 “既然你肯主动承认,那么,只要你肯嫁过去,你曾私救下魔族人的罪过,就可免了。”


 三位天尊在高座之上,给他降下福光。


 随即颁下仙令,让人开始为他制作嫁衣,打造仙轿,风风光光地将他送去魔界和亲。


 “此事也算造化,你且去吧。”


 就这样。


 三天后。


 时雾像现在坐在喜轿里,美滋滋地看着朝霞余晖,漂亮的轿子两头都是彩云织的流苏,还有极海采来的十色珍珠,在夕阳下,每一颗珍珠都能折射出十种光彩,比蓬莱仙洲上最漂亮的花还要美丽十倍。


 仙界可真舍得下血本!


 还有他的嫁妆,那整整一百箱的奇珍异宝,都是仙族的长老们亲自差人去准备的。


 毕竟是要把人送去魔界和亲,肯定都是拿最好的。


 就这样,小仙鹿从上重天下越过人界,终于到了魔族的地界。


 让我看看,魔界会搞出什么更美的花样来迎接我这位尊贵的‘魔尊夫人’呢。


 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


 在九重天上还热热闹闹欢庆相送。


 到了魔界,这里却稀稀疏疏的,就几个抬轿的人寒碜地将他抬去了不周山。


 长生殿外,寸草不生。


 他看傻眼了。


 怎么是这么个寒碜的迎亲的阵仗?


 不是。


 虽然他并非什么贵重的仙君身份,法力也不怎么样,魔尊大概怎么都想不到,他千方百计想找的‘白月光’竟是如此平庸不起眼的一只小鹿。


 可这也太——


 不把他当回事了吧。


 时雾掀起一点轿帘,惊恐地看向周围——一片荒芜,没有水,没有树,没有花……只有汩汩流动的岩浆,还有龟裂的土地,还有遮天蔽日地魔气,以及……


 浓烈地血腥气。


 “呕……”


 时雾喜欢青草香,对这种血肉的味道极度厌恶,生理性地感到了不适,赶紧放下帘子。


 他现在也不想着什么排场,什么阵仗,什么面子了。


 只想着,鹿没草吃,以后可怎么办。


 终于等到落轿。


 寒风吹动喜轿帘子,竟迟迟没有人来迎他。


 时雾正想自己出去。


 脚步声渐近。


 时雾的心脏忽然咚咚咚跳动起来,是魔尊来了吗。


 他的喉头一阵干渴,漂亮的小鹿眼滴溜溜地转动,藏起一片心虚,他紧张地握紧了手中的暖玉,在帘子掀起的瞬间就将玉迫不及待地交了出去。


 “你,你好,三百年前,是我救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