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冲喜夫郎(第3页)

 “这么说,病秧子和破鞋,倒是天生一对。” 

 这些人看似压着嗓子说话,实则在场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唐云新鲜出炉的侧夫郎听见这些话,头越来越低,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他还是清白的身子。 

 但他知道他说出来别人也不会信。 

 不管他是因为什么被山匪劫掠,就算他还是清白之身,但人言可畏,所有人会首接判定他失贞,不说闲言碎语的威力,就是家里为了其他子嗣也不会让他活下去。 

 他从山匪窝里逃出来就知道自己回不了家了。 

 幸好老天庇佑,王氏路过救了他,还刚好有个病弱的女儿,不嫌弃他己经背上了“不贞”的名声,给了他一条活路。 

 他努力憋回眼泪。 

 “好孩子,今天起,我们就是一家人了。”王氏面色自然,像是没听到那些闲话一般。 

 侧夫郎抬头时,己经收拾好脸上的表情,嘴角带笑,他向王氏行礼,“见过爹爹。” 

 不管怎样,他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王氏领着他见柳氏:“这是你柳小爹。” 

 “见过柳小爹。” 

 柳氏抱着母鸡咧嘴笑。 

 柳氏长得颇为秀丽,只是常年劳作,皮肤晒得黝黑,一笑就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这是我闺女唐云,好孩子来见见你的妻主。” 

 侧夫郎走到床边,撩袍跪下一拜:“见过妻主。” 

 唐云其实对娶夫没有一点意见,她只是……好吧,仔细想想,她还是没有意见。 

 法理上对方己经是自己的夫郎了,她自然会负起责任,这个时候要是真的说不要这个夫郎,才是逼对方去死。 

 事己至此,她自然不会抗拒。 

 唐云装作病重的样子,微微侧头:“咳,抬起头来。” 

 侧夫郎抬头,露出一张清隽秀雅的脸,长眉秀目,唇形优美,人中深且清晰,显得人很干净清秀。 

 出乎意料,长得还不错。 

 只是,这侧夫郎的穿着……尽管衣物上布满刮痕,却依然难掩其华丽的面料质感,隐约可见其中绣有精致的竹叶纹。 

 之前竟是个大家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