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救错美人后谢千钧
17.第 17 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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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追上了沈慕戎,然后与沈慕戎一起出了学校。
宋轻鱼看着身侧高大挺拔的男生说道:“别忘了买字帖。”
沈慕戎哦了一声,一脸不情不愿的被她带着进了一家文具店。
两个人进去之后,宋轻鱼给他选了两本字帖,然后又帮他挑选合适的钢笔。
想要练好字,还是使用钢笔比较好。
沈慕戎家里有钱,可以买个好一点的钢笔。
宋轻鱼帮他挑了一款他比较喜欢的钢笔,这款钢笔价格要八十多块钱。
他一直想要,却一直不舍得买。
如今借着给沈慕戎挑选钢笔的机会,他以后说不定还能借着用一用。
这个年代的物价,比如吃喝上面很便宜的。
但是钢笔,尤其是好钢笔,价格还是很贵的。
稍微好一点的就上百,再贵一点的就要八九百上千了。
沈连夜的书房里面,就有不少昂贵的钢笔,随随便便拿出来一支,都是市面上买不到的。
沈慕戎没有要宋轻鱼帮他选的,而是打算回家跟小叔要一支更好的。
买完字帖,沈慕戎坐上家里接他的车回去了。
司机伯伯看着他手里的字帖,忍不住欣慰的夸了他一句。
“小少爷,学习还挺努力的。”
沈慕戎勾唇,“那当然了,我又不是混子。”
回到家里之后,沈慕戎就把他买的字帖往客厅玻璃茶几上一扔。
沈连夜很快就发现了,开口询问了一句。
“你要练钢笔字?”
“对啊,我那个补习老师,说我的字太丑了。”
“嗯,想要练好钢笔字,除了要练习字帖外,还要有个好点的钢笔。”
沈慕戎一听这话,立刻开口说道:“那……小叔送我一支钢笔呗?”
“可以啊,我改天拖人给你弄个好点的。至于这几天你用什么,你先去我书房找一支吧。”
本来沈慕戎想说他不需要的,但是想到原主就是个骄奢淫逸的性格。
他要是说不想要,就会显得很奇怪。
这样想着,沈慕戎也就不跟他客气了。
“那成,小叔,我现在就去你书房找个喜欢的。”
下午上学的时候,沈慕戎就带了一支万宝龙钢笔去的学校。
这样的笔在这个年代很贵的,普通款都要两三千的价格。稍微贵一点的款式,都要五千到八千左右。限量款,有的可以到达几万块。
沈连夜是个作家,他的书房里有不少好笔。
什么英雄100,什么万宝龙149的,看的沈慕戎眼花缭乱的。
他没敢动那些放在展柜里的,只选了一支万宝龙酒红色的钢笔。
酒红色配上金色,据说这样的笔上面装了贵金属,算是比较高档的奢侈品了。
宋轻鱼没见过这样的笔,也不知道万宝龙这个品牌。
但是他是个学霸,喜欢写字,喜欢用笔,自然对笔比普通人了解一些。
他只是看了沈慕戎那支笔一眼,就觉得那支笔绝对价值不菲。
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宋轻鱼回头跟沈慕戎说话,就小声的提醒了沈慕戎一句。
“这种笔很贵的,你还是不要带到学校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