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天条目录(第2页)

 同时,妖族各部之间不得随意争斗,若有矛盾,需交由天庭仲裁。

 对于魔族,考虑到其特性与过往纷争,决议要求魔族在归附天庭后,不得再暗中发展邪恶功法,不得蛊惑其他种族生灵入魔。

 若有魔族子弟潜心向善,可在天庭的监督下进行改造,重新融入洪荒秩序。

 而龙凤麒麟三族,曾在洪荒辉煌一时,虽历经大劫元气大伤,但底蕴仍在。

 天条规定三族各自守护一方天地,龙族负责水域安宁,确保江河湖海的灵力稳定;

 凤族掌管天空,维持大气灵韵,庇护飞行生灵;

 麒麟族守护大地,稳固山川灵脉,促进万物生长。

 三族之间要相互协作,共同维护洪荒生态平衡。

 至于其他洪荒各族,也都依据各自特性与能力,在天条中明确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从资源的开采分配,到各族之间的交流互通,事无巨细,皆有详尽律法。

 天条总则

 1. 三界各族均需遵循天地秩序,严禁蓄意挑起跨族大规模战争,违者全族将遭受各界共诛。

 2. 任何圣人不得使用灭绝性法术、魔器危害各界生灵,违规者将被天道封印或诛杀,以维护洪荒和平与稳定。

 灵地与资源管理

 1. 公共灵地由各族共同守护,严禁私自霸占、破坏,违规者万年内禁止进入灵地,还需以自身灵力滋养受损灵地。

 2. 不得在灵地核心区域擅自建造据点、布置禁制,如有需要,必须经各族议会商议同意。

 3. 禁止在灵地内过度汲取灵气,避免导致灵地枯竭,违规者需以自身灵力滋养灵地,直至恢复生机。

 4. 各族发现上古遗迹、神秘法宝,需上报各族议会,共同探索并根据贡献、机缘等因素公平分配。

 种族关系与行为规范

 1. 严禁恶意屠杀、奴役其他种族修行者,违规者交由受害种族自行处置,以彰显公正。

 2. 不得故意在其他种族聚居地释放瘟疫、诅咒等恶意手段,违者全族需向受害方赔偿损失并公开致歉。

 3. 禁止在其他种族重要祭祀、庆典时挑衅、捣乱,违规者需向受害种族赔礼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

 4. 各族之间签订的契约需严格遵守,若有违背,违规方需重新立约并对受害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