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十佳好闺蜜我不是浮萍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命偿一命
唐杰为了能让自己喝醉显得更真实,是约了室友一起喝酒的,找的理由是为了庆祝毕业。
余怡和时得才去找了当时跟他一起喝酒的室友,从他们那里得到了证词,唐杰当时只喝了两罐啤酒,走的时候人还很清醒,是不太可能真的喝醉的。
他们还找学校的负责人帮忙调了监控,看了他一路的表现,他从宿舍出来到上到车上,都没有明显喝醉的表现。
唐杰以前是很能喝酒的,别说是两罐啤酒,就算是一次喝十罐,也不会完全醉过去。
综合他们提供的证据和唐杰以往的表现,法官基本可以确定唐杰是故意开车撞人。
但唐杰始终不承认,撞人后还主动打了120和110,是有自首情节的,也算是做了补救,根据相关法律,即便是重判,也判不了死刑。
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是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时薇全家都不服这个判决,再次提出了上诉。
“如果故意开车撞人致死都不需要偿命,那法律还有何公道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