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左一巴掌右一巴掌!(第2页)

呃!

林初夏看着面前的手指高低的东西,心底那个疑团破土而出,好奇问道:“你一个月工资多少?”

“四百五十块钱。”

那挺多的,多归多,那也是陆砚书挣的钱,但她还是打开面前的红布,里面是三捆整齐的大团结,三捆同样厚度,应该一捆是一千,这是三千块?

“三千吗?”

陆砚书点头,“嗯,三千块,是不是太少了?”

平常基本没有花销,吃饭不花钱,偶尔花钱也只是给陆红娟买东西或者直接给她钱,陆砚书对钱没概念,之前自己一个人,他本来不打算结婚的,存款也是因为工资发得多,用不完。

“年底领导会根据项目研究的成果发奖金,我回去后多参与几个项目研究,争取年底多发奖金。”

陆砚书脑子快,多跟进几个研究对他来说没压力。

“你挣得挺多的。”

在人均不到100元工资的年代,陆砚书发的工资多,还能攒下这么多钱,都已经算是小富豪。

“这是我爸妈留给儿媳妇儿的镯子,你要是不喜欢回去后,我再给你买新的。”

金灿灿的大金镯子放在林初夏面前,她之前不是俗人,但现在非常想当一名俗人,要是没有陆砚书兜底,她会穷得买不起漂亮的衣服。

林初夏点点头,“喜欢。”

必须喜欢,两个金镯子的重量都不小,这要是等个二十多年,金价上涨,少说能卖个十来万。

看着她是真喜欢,陆砚书放下心来,怕镯子的款式太旧,入不了林初夏的眼。

这边房间,沈淼淼同样看着自己手上的大金镯子,眼冒金光,婆婆和公公的爱真是沉甸甸。

没想到盲婚盲嫁还能嫁到这么好的男人,这两大金镯子可不能磕了坏了,必须好好放着,等它升值。

沈淼淼小心翼翼地用红布包裹起来放进漆雕红木匣子,陆云浩看她的动作,以为她不喜欢,“不喜欢这个款式吗?”

才没有。

这年代金子是实打实的,可不像后世,什么金包银,空心金还放着沙子,她特别喜欢这种复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