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花重锦官城(第2页)
“大哥,蜀王自从进得成都之后,便被这锦官城的繁华似锦消弥了斗志,整天沉迷于声色犬马,没有了进取心,只知道勾心斗角的帝王制衡之术。还没坐稳江山,便已经开始猜忌功臣。说句不好听的,我真的不看好大蜀的未来。”霍季愤愤不平的开口说道。
王小波战死之后,李顺接过政权之初,还是挺善于纳谏的,他虚心接受众人的建议,始终高举“均贫富”的口号,使得起义军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战斗力,并源源不断的有新鲜血液加入其中。
攻占成都府之后,李顺在众人的拥戴之下,登基为蜀王,建立大蜀国,改年号为“应运”,铸造“应运通宝”铜钱,追封王小波为蜀王,立太庙。并按功劳大小赐予众人官位。登基之初的李顺还算是比较有作为的,虽然没有姐夫王小波那样的雄才大略、锐意进取,但也算得上是守成之君。
或许是成都府的容易给人安逸的感觉,又或许是自幼苦出身的李顺,骤然体会到权力带来的富贵和荣誉,使得他痴迷于此。“穷人乍富”或许就是如此心态。
一朝权在手,功名富贵唾手可得之外,自然也少不了美人。李顺在进得成都府的第三日,便在城中最大的酒楼——冠芳楼 中宴请有功之臣。也就是在这次宴会之中,李顺见到了冠芳楼的头牌花魁——洛兰姑娘。
初见花魁的李顺,被洛兰的美貌所倾倒,洛兰也被李顺的身份所吸引,此后,两人便如胶似漆起来。 逃入梓州城的西川都巡检使卢斌,曾是洛兰的入幕之宾,而如今,李顺又成了洛兰的入幕之宾,由此可见这位花魁的姿色必然不一般。李顺沉溺于温柔乡之中,从此君王不早朝,也惹得一些老臣的不满。
听了霍季这么一番话,楚离寒皱眉开口说道:“三弟不可妄言,我等受先王临终嘱托,立誓辅佐蜀王成就大业,如今只是小小的受挫而已。朝廷的禁军只是来了一小部分骑兵,真正的大军没有这么快能赶到,只要我们二十万大军尽早拿下梓州,然后大军挥师剑门关,何愁拿不下关隘?更重要的是朝廷还要派大军防着北面的辽国和西北的西夏人,根本抽不出足够的兵力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