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揍人嘛,当然亲自上手才爽

如果凤九枢十年前上过网,一定会在公屏上打出一行加粗大字:夭寿啦!怪鸟把世界吞啦!

 不怪他反应这么大。与这方天地融为一体后,煜黎就是无敌的了。

 想要杀死煜黎,就等于要毁掉这方天地。而他也好他小徒弟也罢,都呆在这方天地之中。要是把这方天地毁了,他们也会被虚空的乱流卷走,死得不能再死。

 好吧,他们就舍己为人,打算跟怪物同归于尽了,拜托天地是那么容易毁的吗!

 打死存在于天地间的怪物,和干掉天地本身,根本是两个概念啊喂!

 虽然这方天地是分裂出的一个小世界,跟正儿八经的世界相比确实能虚弱一些,但那也是跟世界比!

 与世界相比,他们这些必须依托于世界才能生存的生灵不过是一群蝼蚁!

 煜黎与世界融合的过程看起来慢,但其实非常快,不过眨眼之间,怪鸟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了。

 几乎是同时,这世界本身,就从中立的、第三方的,染上了一种主观的感觉。

 怨毒的氛围,在天地间弥漫,如同无处可逃的毒气弹。

 忽然间,天空的某处像被谁揪了一下,空间突然扭曲。

 一个渺小的身影以极高的速度逃离那里,差一点点就被扭曲的空间碾成肉饼了。

 是秦柿柿。她踩着灵剑,以流星的速度,急速掠过高悬的太阳。

 空间扭曲在她身后接踵而至,一个又一个,像巨人试图踩死一只蚂蚁,留下的一连串脚印。

 看上去秦柿柿溜人溜得挺爽,但不过眨眼功夫,她就溜不动了。

 煜黎成了这方天地的天,此处的主宰。

 若每个小世界都有单属于它自己的天道,那此方天地的天道就是煜黎。

 她让秦柿柿死,秦柿柿就不得不死。

 空间浓稠如胶,把她层层包裹。秦柿柿来往折返,闪转腾挪,但能活动的范围还是像指间沙那样快速地流逝。

 一股恶念袭向秦柿柿。不过轻轻一触,秦柿柿便喷出一口血。

 整个天地发出阵阵尖利的大笑。

 那自然是煜黎的声音。

 胜券在握之下,她似乎又恢复了一点神智,没有那么着急,而是将秦柿柿的手脚都扯住,然后将一道意念插入秦柿柿的神魂之内,慢条斯理地搅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