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3章 解释名字中的语义(第2页)
相对的,安条克三世的儿子,原本历史上的安条克四世,本名既是亚历山大,所以安条克三世是视自己的这一对儿女为亚历山大大帝和其胞妹克利奥帕特拉的再世。
如此就能明白,安条克四世和克利奥帕特拉·忒娅·埃庇法内娅·叙拉在安条克三世心中的地位应该是很高的。
安条克三世如此逆天,要以克利奥帕特拉·忒娅·埃庇法内娅·叙拉和嬴宏联姻,可见安条克三世的心灵在大秦帝国受到了多大的打击。
“诚谢大秦二世皇帝陛下吉言,但小王的女儿只空有一个好名字,若不被大秦二世皇帝陛下纳娶,恐怕也不能富贵。”
“大秦帝国自朕起便有婚姻法,男女婚配都需成年,若不然既是违法,安条克,不要叫朕为难。”怎么说呢,婚姻法是有的,也是嬴宏亲自明确规定的,不过嬴宏也不是按照婚姻法结婚的。
燕鸢和嬴宏私定终身的时候俩人才十一岁,嬴政为嬴宏和王姝蒙妱赐婚时两位夫人才十岁,赵仪赵珏和嬴宏结婚时年纪也不算大,大宛小公主为嫔时年纪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