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南台锦绣峰(第3页)

 玄凌从小对晨晨虽然疼爱无比,但是对于这些日常背书包的事情,玄凌从来没有插手过,当有一次玄凌拎着孩子书包的时候,才意识到孩子的书包实在是太沉了。 

 那样沉重的负担压在孩子稚嫩的小肩膀上,还要跑着上学,跑着下学,一路上要走很远的路程,那个时候的交通工具就是公交车,自行车。 

 刚开始孩子还是接送车,每个月200块的连接带送,倒也省心,后来晨晨因为车上的小女生的欺负,主动要求坐公交,所以在晨晨二年级的时候就开始坐公交了,后来因为坐公交车还有等车的时间,所以三年级的时候晨晨就开始骑自行车上学了。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孩子基本上都是接送车,或者家长接送,玄凌管不住贺子溪,给不了孩子那样的条件,迄今为止都觉得那是对孩子的一种亏欠。 

 她也担心过孩子,那么小的孩子骑自行车,她能不担心吗?但是没有办法,即便是贺子溪在家,他也就跟没事人一样,从来不会接送孩子,似乎觉得孩子上学那只是他个人的事情,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丁小伟的爸爸那是对孩子付出了一生的时间,他又做爸爸又做妈妈,连接带送,将孩子照顾的非常周全,这也是玄凌很羡慕丁小伟爸爸的原因,如果晨晨又这样一位好父亲,她就爱死他了,但是好老公好父亲那都是别人家的。 

 正因为家庭的特殊性,所以炫铃也向丁小伟的爸爸一样,又做爸爸又做妈妈,所以他们两个人还是有共同话题的。 

 后来学校规定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不能独自骑自行车上路,所以那个时候晨晨只能坐公交了,还好玄凌那个时候已经进了服装公司,所以五六年级的时候晨晨上学基本上都是玄凌在接送。 

 那个时候炫铃还在网上花了580元买了一辆电动车,就是为了接送孩子。 

 毕竟孩子大了,体重也重了,再加上书包的重量,小小的自行车玄凌蹬起来确实有些吃劲儿。 

 电动车确实办了不少忙,但是一到冬天电池就不耐用了,充一次电就能接送一个来回。 

 那个时候贺子溪用电动车唯独就送过一次晨晨,结果还将孩子的脚给搅进轮胎里去了,为此好长一段时间晨晨都是穿拖鞋上学。 

 初中三年,晨晨的努力与刻苦,老师都看在了眼里,为此成绩一直居于班级前列。 

 虽然那个时候国家规定是不让专职教师在外面代课,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本杜绝不了的。 

 明的不行,大家就来暗的,所以这样的风气从来就没有消失过。 

 虽然教师的工资并不低,但是谁也想要生活过得更加富裕一些,毕竟钱多不咬人,有钱不赚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如果没有那个资源也就算了,但是如果有这样的资源,有这样的机会,没有一个人会舍弃金钱,去做一个遵纪守法大公无私的良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