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我家养了一只小乌龟(第3页)

 现在玄凌也说不清楚,反正那个时候她没有玩伴,就是觉得肢解那些动物是一种快乐。 

 即便是长大以后,她依旧没有改掉那个坏毛病,只要是看到蚂蚁,就会故意将它们肢解了,可能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包括攀枝折花这也是她小时候经常干的事情,她喜欢五颜六色的花朵,但是要是彻底拥有它们,那就是将它们给肢解了,扯开一瓣瓣的花瓣,直到最后一片花瓣被扯下来,这才算是真正得到了满足。 

 在炫铃的理解里面,这不算是坏,只算是一种个人癖好而已。 

 这都是那些年在农村最喜欢干的事情。 

 以至于现在虽然没有去刻意破坏它们,但是依旧养不住任何一个小动物。 

 就包括晨晨在内,从小到大几乎就是吃着药长大的,小时候隔三差五就生病,长大了也会经常嗓子疼,咳嗽,本来生下来是一个很健康的孩子,但是在她的精心照顾之下,总是莫名其妙的就会生病。 

 为此玄凌愁白了头发,整夜整夜睡不好觉,只要是孩子生病,她就担心的不得了,成为了医院里的常客。 

 后来玄凌听说乌龟能长寿,于是就给晨晨养了一只小乌龟,这只绿色的乌龟还算是命长,养了很久。 

 也就是那段时间晨晨写下了这篇参赛文,写完之后,玄凌经过反复修改,然后让晨晨交给了学校,为此,还获得了全国组优秀奖。 

 所有获奖的文章编辑成了一本书,然后给获奖者每人免费寄一本,迄今为止他们还保留着这本书,那是晨晨在小学阶段最大的荣耀。 

 虽然有炫铃的功劳,但是炫铃并不觉得那有掺假的成分,毕竟二年级的孩子写出来的作文,家长们不可能不审核,不修改的,所以大家都做了的事情,那不叫作弊。 

 后来那种被晨晨写的小乌龟也死了,原因不详。 

 都说千年王八万年龟,怎么还没有活够一万年就走了呢? 

 玄凌就不信这个邪了,她后来还是又买了一只大乌龟,这只乌龟确实没死,命很硬,但是后来自己走丢了。 

 再后来就什么也没有敢再养了。 

 晨晨后来在美术领域凭借着个人的能力也获得了不少的证书。 

 虽然一天美术班没有参加过的晨晨,凭借着独有的天赋竟然绘制出一幅幅精美的画作,而且在各种比赛当中屡次获奖。 

 这应该是遗传了玄凌的画画天赋,玄凌就是自幼喜欢画画,画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 

 但是晨晨完全赶超了玄凌,他画出来的简直跟原图没有什么两样,关键还会创造,所以一直像让晨晨报考建筑系,那是有一定原因的。 

 如果不学建筑,不学画画,那都对不起这份老天赏赐的天赋吧! 

 他曾经划过一副建筑的素描图,后来还上了色彩,玄凌看后大为震惊,那简直跟当初那个广东高级设计师画出来的一模一样。 

 要知道那个公洞设计师那可是正规大学美术系毕业出来的高材生,而且还当过好几年的美术老师,最后才从事了建筑,他的手绘图那是玄凌见到的迄今为止最为优秀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