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3章 恨龙(第3页)

对方社团的老大被人挂了,第一怀疑的对象自然是鬼佬雄。于是便在社团内部开出了花红,希望能够干掉鬼佬雄。

有人接了这个任务,拿着枪趁着黑夜偷偷来到勤字头的外面,等鬼佬雄从堂口出来的时候突然现身,对着他连开数枪。

可是,就在他开枪的一刹那,疯狗察觉到了不对,立刻飞身扑倒了鬼佬雄,让他躲过了飞来的子弹。

然后疯狗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头,用力的扔了出去,在石头飞出去的一瞬间,他突然跃起,向杀手扑去。

杀手刚刚躲过石头,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压倒在地。

慌忙之中杀手又开了一枪,却只将疯狗的胳膊擦出了一道伤痕。

要么说疯狗还是疯狗,他顾不得身上的伤,一口咬在了杀手的脖子上死也不松口。

就这样,一个人活活的被疯狗给咬死了。

当时的场面,鲜血从杀手的脖子上喷涌而出,疯狗被染成了血人,眼神里却闪现出野兽般的凶光。

鬼佬雄看了之后也不禁打了个哆嗦,从此以后将疯狗几人收入自己门下,并将他引为心腹,当成字头的接班人培养。

用鬼佬雄的话说,出来混的,必须要狠。只有狠,才能混出名堂。

做销赃这个行当,打交道的都是十恶不赦的悍匪,如果不够狠,如何能跟他们做生意?

恨龙够狠,那他以后就有资格成为勤字头的大哥。

从此以后,疯狗天天跟在鬼佬雄的身边,既保护鬼佬雄,又跟着他学习销赃的生意。

鬼佬雄什么事情都不瞒他,是真把他当做接班心腹来培养了。

其实只有鬼佬雄自己清楚,他害怕了。

疯狗表现的太过狠毒,而且眼神里充满了凶残和狠辣,跟他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之上。

这种人一旦有机会,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干掉阻碍他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把你捧上高位,什么事都不瞒你,什么都顺着你,那样你总不能想要干掉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