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6章:查清官模式(第2页)

 李秋水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说道:“正常情况下官员们的违法乱纪都非常隐蔽很难发现,传统的调查工作的启动往往依赖于举报线索或者偶然间发现的端倪,所以非常被动。我是公安不是纪委,许多官员是我们在调查案件时拔出萝卜带出泥。”

 “另一方面由于查官员涉及面广、且情况复杂,调查过程漫长,这就很容易让贪官有机会销毁证据,或者转移资产或者编织更严密的谎言来对抗调查。”

 “于是,我和县委吴书记总结经验时想出一套“查清官”的思路来,其核心在于主动出击,建立一种正向激励机制。具体而言,就是公开向所有官员发出邀请,鼓励那些自认为清正廉洁、未涉及任何腐败行为的官员主动向纪委申报。

 然后纪委监委跟进展开全面、严格且深入的调查核实工作。一旦确认官员所言属实,即颁发廉洁认证。

 这一认证不仅是对官员个人品行的高度认可,更是在组织人事任用方面的重要加分项。组织部门对于获得廉洁认证的官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提拔和重用的机会。”

 “例如我们县推行这一政策之后,许多平日里默默耕耘、廉洁奉公的官员纷纷主动申报。其中有一位长期扎根于乡村教育事业的干部,他在改善学校基础设施、保障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却因不善于在官场中“长袖善舞”而一直未得到应有的晋升。”

 “我们通过这次“查清官”的行动,他的廉洁事迹和工作成绩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宣扬,不仅能获得廉洁认证,还被提拔到了更重要的岗位上,能够为当地的教育事业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然,“查清官”的方式并非完全轻而易举,可能有人担心这会不会引发部分官员,为了追求晋升而虚报廉洁情况。”

 “但只要纪委的调查核实工作足够严谨、科学、公正,这种担忧便可以迎刃而解,并不是大的问题!”

 “同时我们要求县纪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调查机制,综合运用财务审计、民意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手段,对申报官员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对于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查实,必须给予严厉的惩处,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