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中兴休息的云

第458章 势压佛门意如何(二)(第2页)

 朱载坖的现在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要么交出土地,彻底按照太祖皇帝的祖制施行,回归大明初年一名僧人五亩土地的旧制,要么就按照寺院所属的土地,照章纳税。

 说白了,朱载坖就是要逼迫寺院放弃土地,缓解现今土地兼并的局面,因为寺院在朝廷眼中俨然是一个比普通百姓更能搜刮到利益财富的对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寺院占有的田地过多,反而不是一件好事。寺田越多相应的赋税越重,所以很多寺僧无奈于此, 只好将田地转售,或是直接弃田不管,这样的话,朝廷的收入就会增加,无地的农民也能够相应的减少。

 洪恩当然是选择清丈田亩后纳税,这样对于寺院来说是相对比较温和一点的。而且洪恩主动要求清丈田亩,重新订立黄册,因为在土地买卖上,寺院确实是十分吃亏的。

 因为按照大明法度,是不允许寺院买卖土地的,就是为了防止寺院的经济实力过于膨胀。而现在东南多实行永佃制,所谓永佃,就是种佃农有权永久性地耕种地主土地的租佃制度。而豪强就利用永佃制,坑了不少的寺院。

 因为在永佃制下,具有永佃权的佃户,对田面有权转租,实际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转卖典当。在只转卖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 所附着的赋税并没有被转让,仍由原业主担负。但是实际缴纳赋税所需的税粮是来自佃户。

 寺院本来希望通过转卖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把寺田使用权转于豪族门下,希冀借其财力能减轻税饷负担,然而豪族也无力承担此重负,遂又将田面权转卖。

 此过程中豪族却利用寺田伪装成民田售以高价,压榨僧人与欺骗买田户。当寺院被追问军饷的时候,他们只能向买寺田之人索取,可买田之人被骗误以为自己所买之田 是民田,而民田不纳兵饷,所以他们拒绝向寺院交饷钱。寺院因此无法完成纳税义务,欠下的饷额越积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