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还有未知风险?专家解读(第2页)
姜韬:首先,转基因食品也是食品,对于食品的安全性的认识,是有确定性的研究方法的,即不管生命还有多少奥秘没有揭示,但基因及其表达产物的化学本质都是确定的,不会随着生物学发展而改变,我们研究它们的食用安全性就是充分的了。
基因在化学上就是dnA,也就是脱氧核糖核酸,这个是确定的,未来过多少年也不会改变!这个dnA进入动物消化系统的命运是完全可以跟踪、了解的,它的结果不分转基因还是非转基因,都是明确的,不存在“未知”的问题,如果真的有未知,那就说明“非转基因食品”也存在未知风险了。基因的表达产物也是同理,完全可以由实验确定其安全性。
另外,如果真有人提出“未知的风险”或“科学上还不能回答的问题”,也需要先把这个问题描述出来,即到底是什么问题。卡塔赫纳议定书明确规定“必须是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而不是凭空猜测的不确定,如果是凭空猜测,那么可以适用于任何人类要面对的事物,这样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
总的来说,科学家对于转基因的安全性评价,从方法上来说是完备的,在结果上来说是清晰确定的。
公共食谈:也就是说,从科学上来看,并不是大家理解的新技术就一定研究不清楚。那么,什么又是预防原则?
姜韬:转基因的预防原则第一次作为国际共识,是在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里约宣言把该原则作为指导各国处理发展与环境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旨在杜绝出现发生无法逆转的环境损害后才采取行动的情况。
公共食谈:为什么这个预防原则又会用到食用安全评价上?
姜韬:2000年,联合国通过了一个生物技术安全公约,名叫《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这个协议主要是处理国与国之间转基因材料转移(主要是贸易)的规定,其中把预防原则从生物多样性保护扩展为还要“同时还需顾及对人类健康构成的风险”。卡塔赫纳议定书避免了非转基因产品生产国随意表述科学上的不确定性来阻止转基因产品的贸易,在风险评估条款中提出了要基于科学方法进行评估,强调不确定未必就是风险,还为转基因物种与非转基因受体物种实质等同原则的操作保留了法律空间。
公共食谈:如果说科学评价认为转基因不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为什么又会有预防原则?这两者是否有冲突?
姜韬:可以这么理解,所谓的“预防原则”,更像是“谨慎的态度和理念”,但是光有理念是不够的,还需要“操作”, 在操作层面上,科学家们只有科学原则,因为证据的认定和判断都只有依靠科学,没有纯粹的预防原则,人类的任何判断都是有知识基础的 ,比如说,有人坚持要评估月亮在环绕地球轨道位置与转基因安全性关系,这表面上完全符合预防原则,但是没有意义的,自然不在安全性评估框架内。
我们最好这样理解,预防原则和科学原则是不同层面的东西,一个是决策理念,另一个是操作规范。
公共食谈:科学界在具体操作上,是怎么体现对转基因的科学评价的呢?
姜韬:在《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之后,世界卫生组织对生物技术食品安全提出了评估建议,指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估遵循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辅以一系列结构化的问题”。转基因食品的风险评估框架有七个方面,要考虑的因素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