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果然翻车了(三)(第2页)

 小主,

 所以,还是请你不宜在所谓“法律”上言之无物,先调查研究,然后再开口说话。

 原文:

 我们的转基因育种到底是培育品种还是培育物种,这个鸿沟和质变不能被偷换。

 点评:

 可惜的是,作者根本没搞清楚物种的定义。是的,你的专业知识太过于欠缺,你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物种”。

 让我给你科普一下。

 如果能发生这种自然的交易,这个叫基因交流或者是杂交的,这个就属于同一物种。转基因大豆是完全可以跟非转基因大豆自然杂交的,就是说不用人工辅助。转基因大豆,就是和非转基因大豆一模一样的物种。它们就是同一个物种。转基因技术,仅仅是修饰了细胞中很小一部分的结构表达,与细胞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从来就没有创造过新的物种。转基因技术,本质上仅仅是传统农业技术的延伸而已。

 那么按照这个科学定义来说,它们就是同一个物种,培育的就是品种。

 如果说在自然的情况下,转基因的生物材料跟它的这个非转基因品种之间,假设不能发生杂交,那就说明它是新的物种。物种跟物种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之间是有自然的生殖隔离的。就比如说,猫和狗,它们之间就不能进行自然的繁育。

 我们要注意,虽然生殖隔离存在,但是跨物种的转基因现象,在自然界比比皆是。见《斯诺登揭秘过转基因吗?评《转基因专家极力回避的问题》》一文,列举了自然界的大量的跨物种转基因的例子。怎么数也数不过来。

 杨青平教授也说的很清楚,转基因不会创造新的物种。

 物种就是可以自由交配繁殖后代的生物群体。转基因棉花与非转基因棉花、转基因玉米与非转基因玉米、转基因大豆与非转基因大豆,都可以自由交配繁殖后代,所以转基因作物不是新的物种。只有当一个物种在漫长的时间内很多基因发生突变,突变的基因代代累积,累积到一定程度,综合性状发生改变,才形成新物种。农作物有几万个基因,转基因只是增加了一个基因,即使把这个基因视为基因突变,也才是一个基因突变,而不是很多个基因突变,也改变不了综合性状,所以转基因根本不会产生新物种。

 假设不用转基因,就得用农药等剧毒物质压制害虫,农药还可以直接杀死天敌,而转基因不会直接杀死天敌。所以转基因农业是最合理的生物链。正是有了转基因,才会大幅度降低农药的使用量。

 根据英国咨询公司pgeconomics最近的数据分析,1996到2010年间,与转基因作物相关的农药使用量下降了9%。这段时期内,全球杀菌剂和杀虫剂的使用量下降了43.8万吨。预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下降态势。包括张捷在内,都在享受着科学技术的福利,被科学技术保护。

 我的一位朋友刚刚留了言,他是中国农业大学的教授,我觉得好,这里贴出来:

 非要以基因突变改变作为新物种产生的依据,如果鸡蛋中的突变在母鸡体内完成,是不是已经不是原来的母鸡种类了呢?除非蛋生出来以后才突变的,先有蛋观点才能成立。对不?

 如果以骡子不能生育后代的特质划分新物种,那么只要能够留种出苗,转基因大豆就是原来的大豆。——孟山都告农民私自留种的官司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张捷的观点和论证基础都不成立。

 希望张捷记住上面的基础常识,不要再信口开河。

 原文:

 中国是很多无良种子已经偷偷的使用转基因的产品,这导致转基因的作物的花粉会在空气当中传播,与原生作物是会自然杂交的,这会使得中国的育种当中就被污染而带上了转基因,因而就面临了专利的侵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传统的杂交也是会受到影响,因为杂交育种就是在田间选择长得特别优良的植株进行不断的优化,但你怎么知道优良的植株没有受到转基因的污染呢?

 点评:

 首先,基因漂移在非转基因的物种间也大量存在。而实践证明转基因不会造成这方面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非常容易解决。严格按监管规定,就不会产生转基因花粉污染的问题。对于传统育种,一个品种的审定会事先进行转基因成分的鉴定,若检测出则就不会通过审定。所以从品种审定源头就避免了因为花粉漂移导致的所谓“专利侵权”问题。瞧,多容易。

 我再说几句,这也是其他朋友的意见。

 第一,如果承认安全,那么扩散到非转农田就没有实质性危害。

 第二,现在的隔离带就是干这活的。中国的面积很大,分区种植也能很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