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是中国的学习榜样

 在全球粮食贸易体系里,我国作为大豆进口大国,对于进口大豆有着严格且科学规范的把控流程。2024年,我国大豆进口总量达到创纪录的.2万吨,同比增长6.5% ,进口金额3751亿元,同比下降9.8%,在粮食进口总数量上占比66.7%,进口总金额上占比76.4% 。这些大豆在满足国内油脂加工、饲料生产等行业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中进口大豆约87%以上用于压榨豆油,提取油脂后剩下的豆粕则主要用于加工成饲料,像猪饲料、鸡饲料等。

 我国对进口大豆的安全性审查极为严格,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前提是国家依法组织转基因安全评价。整个评价过程严谨复杂,以抗除草剂大豆Cv127为例,巴斯夫农化有限公司在2010年3月提交申请,直至2013年6月13日农业部才批准发放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历时近三年。在这期间,不仅要参考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的情况,还要在其他国家安全评价的基础上,安排相关单位在国内开展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验证试验。通常会历经数十项严格的检测项目,涵盖真实性、食用安全、环境安全等多方面的相关验证试验,例如对其毒性、致敏性等食品安全指标,以及基因漂移、生存竞争能力、生物多样性等环境生态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我国明确规定进口大豆用途限定为加工原料,坚决不准用作种子私自违法种植。若违反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严厉处罚。对于违法种植进口大豆用作种子的行为,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且在进口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明确标注产品是否为转基因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安全证书或批准文件,海关会进行转基因项目的抽查检测,对违规产品将进行退货或销毁处理。